上圳下农用地出租招标公告
上圳下农用地出租招标公告
Fri May 29 00:00:00 GMT+08:00 2015
鹤城镇新联村北芬第一经济社上圳下农用地出租招标公告
鹤山市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受新联村北芬第一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5年6月3日下午3时在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对位于新联村北芬第一经济合作社上圳下的农用地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农用地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鹤城镇新联村北芬第一经济社上圳下
3、交易资产面积:面积约17.5亩
4、交易资产的用途(证载用途):农业种植业
5、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方式: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每次最低报价为20元(大写:贰拾元整)
(三)行业要求:农业种植业
(四)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不限
(五)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行保证金及管理费
1、起租价:800元/亩/年。如只有一个竞投人,将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
2、租金递增方式:前10年租金不变,后10年租金递增10%。
3、租金按年收取,每年 7月1日前交付当年租金。
4、竞投保证金为5000元,在竞投会举办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5、标的首付租金及合同履行保证金:(1)此标的中标承租者必须先付租金后作业;(2)在合同签定之日,中标承租者必须先支付两年租金,其中一年的租金作合同履行保证金;(3)合同履行保证金为中标年租金,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竞标者竞得标的后原竞投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不够部分另行补足。
6、新联村委会管理费为40元/亩/年,管理费由中标承租者、北芬第一经济社各付20元/亩/年。管理费在交租金时缴交。
7、成交后,中标承租者不得改变资产用途,即只能为农业种植业。
8、中标承租者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承租者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每次最低报价为20元(大写:贰拾元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鹤城镇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了解竞投详情。
五、提交资料
竞投人(单位)必须在2015年6月2日下午5时前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到鹤城镇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
六、实地查看
本次招租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由招标单位交付给中标人,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5年6月3日下午3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鹤城镇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注:竞投保证金由竟投人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恕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及相关招标单位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鹤山市鹤城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011
鹤城镇新联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工作站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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