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西联片区)招标公告
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西联片区)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Dz2015-05-11
1、招标条件
丹灶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灶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西联片区)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丹灶镇。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5年06月至2015年12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丹灶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西联片区);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修涵管、整修田间道路工程、新修农沟、整修涵洞水闸、机耕桥施工等,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61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信息状况: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佛山市水务局网站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相关页面,并加盖公章;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信息为准(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jyzx/xxgk/EpBasePage.jsp)。(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页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4.1投标单位须在参与投标前按广东省水利厅要求在广东水利建设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gcjs.gdwater.gov.cn/gdccis/)先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页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4.2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4.3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含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且取得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5.2职称:水利相关专业 初级 或以上职称。
4.5.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的相关网页页面(若共享专栏上无法反映的可打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已办理登记的相关网页页面),须反映其满足本工程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信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或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网站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页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 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是指以下五类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的相关网页页面(若共享专栏上无法反映的可打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相关网页页面),并须反映其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评标时以共享专栏或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网站信息为准。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数要求:1人。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③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④质检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备注:(1)上述5类人员必须是至少有4人,其中:
A、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这三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B、安全员、施工员必须是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可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
C、注册建造师只能承担本项目,不能兼任其它项目的建造师,也不能兼任本项目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以及其它类型人员。
D、安全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可兼任其它类型人员。
E、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也即以上两类身份人员可以互相兼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由1个或以上人员担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300 万元或以上的 水利工程 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资料;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显示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都予以认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地点: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电话:****-********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05 月 29 日 8时30 分起至 2015 年 06 月 05日 17 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人民币): 88619.11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00 分起至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意:授权委托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若有)、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丹灶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有四个同类项目同一阶段进行招投标工作,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只能取得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若某投标人采用同一项目负责人进行多项目投标且被评为某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时,则自动放弃其他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评审工作(即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获取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备注:本次“丹灶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开评标顺序为:①良登、银河片,②下安、西岸片区,③西联片区,④东升、建设片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
招标代理: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2015 年 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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