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三明市)

福建省建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三明市)

招 标 公 告
福建省建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一、建宁县城市概况
建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山区,武夷山麓中段,为闽江正源头,是全国重点林业县、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生态农业示范县、省定边贸重点县,也是中央21个苏区县之一,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县土地总面积1718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4.6万人。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建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由县发改委于2005年07月批准立项建设。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日处理规模为130吨/日,近期采用改良型厌氧生填埋技术,远期预留综合处理用地。近期填埋库区的总库容为56万m3,总用地144亩,使用年限约20年,建设期1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闽政[2002]46号)文件精神及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全国范围内对该项目的场区建设部分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
场区建设部分总投资为1600万元,采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形式。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场址在距建宁县城区4公里的金溪乡斗埕村韩家园。工程内容由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站、管理区、填埋机械及环境监测设备等项目组成。应按《福建省建宁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三)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表1一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四)垃圾处理费实行保底计费:
日平均保底垃圾量为:项目正式投产后到经营期结束,日平均保底垃圾量为前三年40吨、后三年50吨,第七年开始至经营期结束为60吨,超过设定吨位,按实际吨数计算。保底量按日处理吨数累计值计算,每合同年度末计算一次年总量,超出部分按实际吨数计算另行交费。
(五)项目资金:
甲方负责征地及建设进厂道路,今后向上争取的资金的90%给中标方投入项目建设,其余建设资金由中标方投入。
(六)项目协议保证金:
达成协议后,中标方向我方交纳协议保证金20万元,待本项目竣工后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行之日返还。
(七)项目建设方案与期限:
中标方应按商定的优化方案实施建设:在我方将调整后的施工图完成审查后交付时组织开工建设,调整内容以纪要方式作为协议附件。建设期限为十个月,从交付施工图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招标工作开始计算工期。
(八)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14日至2007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周未期间接受报名。欢迎有志之士前来考察投资。
(九)投标申请人合格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事业。
(十)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材料凡属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费壹佰元整,其余资料另行收费,售后不退。
(十一)报名地点: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自来水总公司大院内)
(十二)递交标书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7日上午9:00。
(十三)递交标书的地址:建宁县建设局会议室。
(十四)凡对本次工程招标公告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与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十五)中标条件:垃圾处理费封顶为70元/吨,价低者中标。
招标人:建宁县建设局
邮编: 354500
地址: 建宁县县城下坊南岗堡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  133*****733
传真: ****-*******
联系人:张建宏、王美凤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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