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三余烈士陵园和沈连彬烈士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园区三余烈士陵园和沈连彬烈士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三余烈士陵园和沈连彬烈士墓维修改造工程已经园区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滨海园区三余镇
(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20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绿化工程交付时苗木成活率为100%
(4)计划工期: 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8月5日,施工总日期为45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壹级和特级资质除外);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安全B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近6个月(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4年12月至 2015年5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012年5月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达到2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5年 6 月17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2.25.20.117/ntbhztb/、南通滨海园区http://www.ntbh.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于2015年6月4日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发送邮件至( jsxsjgs@126.com )予以提问。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17日13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滨海园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期西单位4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的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滨海园区 地 址: 南通市港闸区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系人: 赵女士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9*****272 电 话: 136*****155
传 真: 邮 箱: jsxsjgs@126.com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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