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模检具业务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基地模检具业务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GX150007-02SG 项目名称 南京基地模检具业务搬迁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6月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GX150007-02SG
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基地模检具业务搬迁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内备字[201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锦湖路3号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钢结构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基坑支护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含一栋联合厂房(钢结构,局部框架)和一栋办公辅楼(框架结构),联合厂房建筑面积为16479.5m2(含压机基础及其支护),其钢结构跨度30 m,厂房长度134 m,宽122.2 m;一栋三层的办公楼,建筑面积4553m2;深基坑的面积为280 m2,深度为9 m,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钢结构跨度:30 m;总重量:2000 t;网架工程边长:304 m;建筑面积:21000 m2;建筑物层数:1 层;建筑物跨度:30 m;建筑面积:280 m2;基坑深度:9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平米及以上、厂房内有深基坑、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中须写明设计单位全称、项目概况、深基坑规模和用途,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缺一不可,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E路阳光”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平台”中数据为准, 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带到资审现场的纸质原件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必须能反映出以上数据和内容(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上未体现建筑面积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深基坑的深度以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以“E路阳光”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平台”中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E路阳光”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平台”中数据不完整,则需有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格预审时不予认可;
3、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4年12月-2015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准,四件缺项无效。其中必需把深基坑的施工图或由原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带至资审现场,公证件视同复印件不作认可;
5、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无条件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则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提出的损失);
6、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7、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8、本招标工程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件规定号文规定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约谈制,约谈时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5月29日18时43分到 2015年6月5日18时43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新锦湖路3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章伟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工、江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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