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2023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FSCG2022-097

项目名称:2023—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万元(财政性资金);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细内容须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 号),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盐财金〔2021〕23 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盐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区级承保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投标。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0〕322 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总公司或省公司具有经中国银保监会权威机构批准可在江苏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有效查询网址];

3.3投标人如是省级公司或其下级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批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3.4投标人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

3.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投标人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投标时须提供承保机构总公司的有效证明材料)。

3.8投标人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投标时提供当期有效的证明材料)。

3.9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承诺于月度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 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对于苏财金【2021】42 号文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 5 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约提前30分钟到达)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皖宁;电话:0515-********;陶建;电话:0515-********

2.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盐南高新区管委会7楼、8楼 (邮编******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工;电话:185*****069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邮编******

八、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评价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柏经理,186*****0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开展信用担保(0515-********)、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标单位需在签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采用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可以免费直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以及盐城市区的防疫规定(以下简称防疫管理规定),并安排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如健康码为绿码)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按照防控管理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管理,对不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供应商自负(视为供应商过错)。

附件:《供应商联系信息表》、《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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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


盐城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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