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招标公告
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招标公告
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就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本项目拟定的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隔离定点酒店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1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预算价:1000万元(具体按时结算);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标间:119 元/人·天;餐费:80元/人·天;客运运输:600元/趟(来回)。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采购文件(草稿)的获取方式: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草稿)。
联系人:宋昱
联系电话:0510-********。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吴桥西路121号,邮编******,也可以传真至051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宋昱,联系电话:0510-********。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采购文件(草稿)
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6日
竞 争 性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
采购编号:WX-JY-2022-102
采 购 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
目 录
一、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 附件
一、磋商邀请
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你单位参加磋商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X-JY-2022-1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 购 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吴桥西路121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 |
3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隔离定点酒店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1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本项目预算价:1000万元(具体按时结算); (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标间:119元/人·天;餐费:80元/人·天;客运运输:600元/趟(来回)。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4 |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卫生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消防安全许可证》或相关消防安全证明。 2、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缴费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
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勘察现场:建议各拟投标供应商尽量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日10时30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人。 答疑时间:2022年12月日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人。 |
7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日起90天 |
8 |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2月 日13:30时始。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日14:00时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开标室 |
9 | 磋商时间:2022年12月 日14:00时 磋商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开标室 |
10 |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2年12月 日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评标室 |
1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U盘1份; |
12 | 代理机构名称: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34******B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吴桥西路121号 联系人:戴京锋 联系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统一信用代码:913*****136*******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传真:183*****798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 邮政编码:******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
13 | 入场须知: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苏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苏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相关规定,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
二.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送至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一期21号三楼),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2.采购人、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磋商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征得采购人同意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时间。
2.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共四部分组成。(需装订成一册)同时还需提供响应文件U盘(包含所有投标资料)一份。
1.证明文件部分: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卫生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消防安全许可证》或相关消防安全证明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
(8)投标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1.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2.1响应函;
2.2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3.1明细报价表
3.2磋商偏离表
4.技术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4.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5.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6.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7.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8.响应文件的份数:一正二副,响应文件电子U盘一份;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及响应文件电子标书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磋商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磋商费用自理。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7.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2.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3.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电子U盘或响应文件电子U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1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
15.经磋商小组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投标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16.未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1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响应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少于20页)明显偏少;
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0.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1.不同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2.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5.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9.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1.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32.提供的样品(如有)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注尺寸要求的或未提供样品的;
33.如有暗标,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34.如有暗标,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35.如有暗标,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
3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1.由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响应文件的评审依据:
2.1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响应文件中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3.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审工作程序:
5.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5.1.2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1.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1.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按签到顺序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和要求、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1.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2比较与评价
5.2.1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2.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3.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或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6.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2家成交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标准和主要因素
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报价(15分)
各报价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后最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5分:报价得分=15×(评标基准价/经磋商后最终报价)。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人员配备(12分)
1)客房(4分):
根据配备的负责人、中级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环境消杀人员人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及业绩等横向比较,人数配备充足、人员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得4分,人数中等,素质中等,经验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4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2)厨房(4分):
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厨师人数配备、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及业绩等横向比较,人数配备充足、人员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得4分,人数中等,素质中等,经验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4分。
3)安保(4分)(封闭隔离设施:合理设置隔离栏、隔离网、警示标识、安全标识等)
根据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人数配备、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及业绩等横向比较,人数配备充足、人员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得2分,人数一般,素质一般,经验一般的得1分。满分4分。
(3)企业实力(23分)
1)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的得3分,具有AA级的得2分,具有A级的得1分。供应商应提供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IS*****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I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认证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提供复印件,须体现其有效性,否则不得分。
3)酒店为整体独立建筑,与外界相对隔离情况,提供独栋建筑的得7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酒店详细的区位图及周边交通、环境介绍。不提供不得分。
4)客运运输报价:报价最低的得最高的得10分,第2-3名得8分,其他得5分。
(4)服务方案(50分)
1)根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会议、客房及接待服务方案等综合比较:服务方案目录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0 分,方案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得 7分,方案一般,针对性也不强的得 4分;方案不太完整、内容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文件提供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医疗保障等保障措施及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等综合比较。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得 10分,方案较为详细完整,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7分,方案较为详细完整,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 分;方案不太完整、内容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三餐食谱及配送方案综合比较:3早3中3晚,伙食配备丰富科学、配送合理的得6分,伙食配备比较丰富科学、配送比较合理的得3分;伙食配备、配送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酒店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比较:地理位置优越、环境好的得6分;地理位置较优越、环境较好的得3分;地理位置一般、环境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酒店详细的区位图及周边地理位置、环境介绍。不提供不得分。
5)客房设施、新旧状况及内部装修、上网服务等设施情况进行比较:客房内部装修崭新、客房配套设施齐全的得10分;客房内部装修干净整洁、客房种类齐全、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得6分;客房种类一般、内部装修一般、客房配套设施基本齐全的得2分;客房内部装修老旧、客房配套设施不全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现场拍摄图片等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6)活动场地和设施综合比较:拥有活动室、健身室或其他活动场地的,且活动设施配套齐全的得8分;拥有活动室、健身室或其他活动场地的,且活动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得4分;拥有活动室、健身室或其他活动场地的,且活动设施配套不太齐全的得2分;没有专门的活动场地,且活动设施基本没有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评委为3人以上的单数(含3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磋商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磋商单位的总得分。响应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磋商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少于20页),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九)定标:
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2.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书面形式送达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报价、评审及确定成交人的整个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
4.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给各供应商。
(十) 采购项目的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时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 围标与串标的确认: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1)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报名、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开标的;
(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的;
(7)中标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等资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除(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外,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否决其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磋商小组依法认定的有其他明显违规行为情形的。
如出现上述围标、串标的行为,将及时拟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磋商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万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代理服务费:
1. 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21.7%收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
2.成交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三.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要求及疫情形势,拟选择2家酒店及其设施设备用于定点集中隔离,每批次人数不超过180人;要求酒店提供房间不少于90个标间、180张床位,有独立通道和会议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宾馆干净整洁,有独立供应餐食的能力,愿意承担定点隔离酒店的所有工作任务和防控措施。目前疫情形势下,每月集中隔离4次,每次7天(具体隔离住宿时间按实际情况调整)。
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2名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项目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标间 | 119 元/人·天 | 房间≥25平米,有窗 |
2 | 餐费 | 80元/人·天 | 早餐(1鸡蛋2干点2小菜1粥1奶制品(≥200毫升),中晚餐(2大荤1半荤1素菜1汤1水果)、80元/人标准,固定价 |
3 | 客运运输 | 600元/趟(来回) | 接送服务,车辆内外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并且静止一晚上,45座,包含司机、车辆、保险、汽油费等其他的一切费用,司机需符合甲方防疫要求 |
由于新冠疫情形式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存在金额不固定、数量不固定、期限不固定的情形,该预算仅供报价参考使用,评审、合同金额以及结算支付均以单价*实际住宿天数为准。
三、时间要求
拟定服务期限一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四、服务要求
1、隔离定点酒店须具备提供不少于90个标间、180张床位的接待能力;提供房间所在楼层,封闭隔离期间不再安排其他客人住宿;提供至少二名服务员(固定)隔离区24小时服务;每个楼层至少提供一个饮水点(桶装净水)。
2、隔离定点酒店必须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交通便利,且在采购人直线距离20公里范围以内;
3、隔离定点酒店应当具备提供接待服务所必须具备的设施设备、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等基本条件;
4、服务期限内,隔离定点酒店价格不区分淡旺季、本市是否出现疫情,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优先、优质服务;
5、酒店必须满足相关防疫文件要求。
以上服务要求必须逐条响应,如有达到一条未响应或承诺含糊不清的,将视同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硬件服务”要求
1、酒店
(1)酒店布局合理,方便封闭隔离及会议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入住当日办理手续时无其他无关人员在场。
2、客房
(1)装修良好、美观,有软垫床、写字台、衣橱及衣架、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柜、床头灯等配套家具。有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防盗装置和安全通道,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3)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或淋浴设备,配有浴帘或单独淋浴间,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24小时供应冷、热水;
(4)房间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5)有与饭店相适应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
(6)按客人需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
(7)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棉被及被单等)及卫生间棉织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9)提供送餐等服务。
3、餐饮服务
(1)有独立提供入住人员早、中、晚餐服务的能力,配餐每人单独一份;
4、厨房
(1)位置合理,布置清洁卫生;
(2)有洗刷、消毒设备;
(3)冷菜间、面点间应独立分隔,冷菜间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内有空气消毒设施;
(4)粗加工间与其他操作间隔离,各操作间温度适宜;
(5)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6)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7)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8)采取有效的消杀蚊绳、蟑螂等虫害措施。
5、公共区域
(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2)墙面整洁、有装修,24小时光线充足,无障碍物;
(3)紧急出口标识清楚,位置合理;
(4)定期开展防疫环境消杀工作。
6、会议服务
(1)免费提供可容纳50人的会议室;有可供运动健身的健身房或者健身器材,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和晾晒场所。
7、营业场所应具有分布图及功能说明。
(二)“软件服务”要求
1、服务的基本原则
(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守诺;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总经理和相关部门经理有主管部门任命文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他服务人员受过正规培训合格,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有关岗位或部门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
(3)菜应具备多种风味。
4、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1)接送隔离人员的大巴在接送日期前一天必须内外彻底消杀,行李舱座位下方消毒水喷洒(消毒泡腾片一片1升水配比),座位表面用75%医用酒精喷洒,消毒后关闭车辆静置,第二天送车前不得再进入车辆。消杀过程拍照留底;
(2)接送当天驾驶员穿戴整齐进入车辆,包括:防护服、防疫口罩、橡胶手套、脚套等。穿戴好之后再消杀一次;
(3)驾驶员接送前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报告,拍照留底。
(4)接送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三)管理服务要求
1、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各单位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接待工作;
2、按投标优惠价格、规定的标准和质量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
3、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专人负责会议定点事宜),及时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4、对承接的业务,应建立辅助帐簿进行登记,以备检查饭店履约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6、积极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
7、必须无条件接受食药监部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以上服务要求必须逐条响应,如有达到三条未响应或承诺含糊不清的,将视同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定点酒店实施要求
1、成交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本次招标实施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供应商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不使用任何不正当的行为(包括回扣、非公众性赠送礼品、贬损他人、价格欺诈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人的自主选择定点酒店。
3、成交方须为用户开具正规发票,并按规范核算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同时承诺:不为非定点饭店代开发票。
4、成交方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以上要求必须逐条响应,如有一条未响应或承诺含糊不清的,将视同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七、特别条款
1.投标单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相关内容,非经采购方和专家评审会一致认可,不得采用专有或特定专利技术。
2.因上级政策变化或采购方的实际工作需要,当采购方出现隔离模式或隔离时间段的调整需要时,成交方应配合采购方的安排和要求。具体因此增加、减少房间数而导致的食宿费用增减,仍按单价×实际数量确定。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及人数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方有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按Σ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报价包含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必须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备勤人员的吃、住、会议场地费等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税金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3、投标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八、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经磋商确定满足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三餐配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由评审小组确定。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常驻隔离定点酒店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采购人根据各成交供应商合同的履约考核情况及项目实际需求,对其分包工作量的分配进行调整,以招标人具体实施为准,按实结算。
九、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相关费用(按实际居住人数、天数核算),次月支付上一月的费用。按Σ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住宿费、交通费开票单位为江苏省无锡监狱;餐费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单位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履约保证金:1万元。
3、成交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服务期满(或者服务期内疫情结束)后,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7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间成交人出现按服务合同应对采购人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剩余部分期满后按上述约定退还。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酒店提供房间不少于90个标间、180张床位,有独立通道和会议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宾馆干净整洁,有独立供应餐食的能力,愿意承担定点隔离酒店的所有工作任务和防控措施。目前疫情形势下,每月集中隔离4次,每次7天。(具体隔离住宿时间按实际情况调整)
1.2 服务期限:拟定服务期限一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1.3 补充条款:
1.3.1.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相关内容。
1.3.2.因上级政策变化或采购方的实际工作需要,当甲方出现隔离模式或隔离时间段的调整需要时,乙方应配合采购方的安排和要求。具体因此增加、减少房间数而导致的食宿费用增减,仍按Σ单价×实际数量确定。
二、合同金额
2.1 由于新冠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存在金额不固定、数量不固定、期限不固定的情形,结算支付均以Σ单价×实际数量进行计算。
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 | 备注 |
1 | 标间 | 元/人.天 | 房间≥25平米,有窗 |
2 | 餐费 | 元/人.天 | 早餐(1鸡蛋2干点1小菜1粥1粗粮1奶制品(≥200毫升),中晚餐(2大荤1半荤1素菜1汤1水果)、固定价 |
3 | 客运运输 | 元/趟(来回) | 接送服务,车辆内外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并且静止一晚上,45座,包含司机、车辆、保险、汽油费等其他的一切费用 |
2.2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必须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备勤人员的吃、住、会议场地费等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税金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项目拟用房间数及服务期限不固定,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Σ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乙方不能满足接待任务时,甲方有权选择协议单位提供服务。
3、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取消乙方的定点资格;
5、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服务要求
1、隔离定点酒店须具备提供不少于90个标间、180张床位的接待能力;提供房间所在楼层,封闭隔离期间不再安排其他客人住宿;提供至少二名服务员(固定)隔离区24小时服务;每个楼层至少提供一个饮水点(桶装净水)。
2、隔离定点酒店必须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交通便利,且在采购人直线距离20公里范围以内;
3、隔离定点酒店应当具备提供接待服务所必须具备的设施设备、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等基本条件;
4、服务期限内,隔离定点酒店价格不区分淡旺季、本市是否出现疫情,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优先、优质服务;
5、本项目隔离定点酒店不能同时作为政府定点隔离酒店。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一)“硬件服务”要求
1、酒店
(1)酒店布局合理,方便封闭隔离及会议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2、客房
(1)装修良好、美观,有软垫床、写字台、衣橱及衣架、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柜、床头灯等配套家具。有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防盗装置和安全通道,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3)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或淋浴设备,配有浴帘或单独淋浴间,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24小时供应冷、热水;
(4)房间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5)有与饭店相适应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
(6)按客人需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
(7)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棉被及被单等)及卫生间棉织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9)提供送餐等服务。
3、餐饮服务
(1)有独立提供入住人员早、中、晚餐服务的能力,配餐每人单独一份,配送至指定地点;
4、厨房
(1)位置合理,布置清洁卫生;
(2)有洗刷、消毒设备;
(3)冷菜间、面点间应独立分隔,冷菜间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内有空气消毒设施;
(4)粗加工间与其他操作间隔离,各操作间温度适宜;
(5)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6)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7)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8)采取有效的消杀蚊绳、蟑螂等虫害措施。
5、公共区域
(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2)墙面整洁、有装修,24小时光线充足,无障碍物;
(3)紧急出口标识清楚,位置合理。
6、其他服务
(1)免费提供可容纳50人的会议室;
(2)免费提供运动健身的健身房或者健身器材,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和晾晒场所。
7、营业场所应具有分布图及功能说明。
(二)“软件服务”要求
1、服务的基本原则
(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守诺;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总经理和相关部门经理有主管部门任命文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他服务人员受过正规培训合格,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有关岗位或部门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
(3)菜应具备多种风味。
(4)确保甲乙双方确定的开饭时间开饭
4、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1)接送隔离人员的大巴在接送日期前一天必须内外彻底消杀,行李舱座位下方消毒水喷洒(消毒泡腾片一片1升水配比),座位表面用75%医用酒精喷洒,消毒后关闭车辆静置,第二天送车前不得再进入车辆。消杀过程拍照留底;
(2)接送当天驾驶员穿戴整齐进入车辆,包括:防护服、防疫口罩、橡胶手套、脚套等。穿戴好之后再消杀一次;
(3)驾驶员接送前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报告,拍照留底。
(4)接送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三)管理服务要求
1、应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接待工作;
2、按投标优惠价格、规定的标准和质量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
3、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专人负责定点酒店事宜),及时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4、对承接的业务,应建立辅助帐簿进行登记,以备检查饭店履约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甲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6、积极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
7、必须无条件接受食药监部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定点酒店实施要求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本次招标实施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乙方不得使用任何不正当的行为(包括回扣、非公众性赠送礼品、贬损他人、价格欺诈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人的自主选择定点酒店。
3、须为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并按规范核算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同时承诺:不为非定点饭店代开发票。
4、已方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或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转包或分包
5.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5.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六、合同款支付
6.1按月结算相关费用(按实际居住人数、天数核算),次月支付上一月的费用。按Σ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住宿费、交通费开票单位为江苏省无锡监狱;餐费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单位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提出同一整改意见2次以上未能得到整改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可从履约保证金以及服务费扣减,不足扣减的要求乙方补足款项。
9.3 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诉讼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无锡大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五.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二○二二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项目 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报价。
一、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响应函附录》。
二、我们愿意提供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共四部分组成。(需装订成一册)同时还需提供响应文件U盘(包含所有投标资料)一份。
1.证明文件部分: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卫生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消防安全许可证》或相关消防安全证明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
(8)投标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1.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2.1响应函;
2.2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3.1明细报价表
3.2磋商偏离表
4.技术文件;
八、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九、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十、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我方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十二、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十三、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疫情防控封闭隔离定点酒店项目 |
项目总报价 | 标间:元/人·天 餐费:元/人·天 客运运输:元/趟 |
服务期 | |
质量标准 |
填写说明:响应函附录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必须盖章及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七)本公司(单位)承诺同意采购人根据各成交供应商合同的履约考核情况及项目实际需求,对其分包工作量的分配进行调整。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 中级职称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 |||
2021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2021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21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来受行发包人管部门考核评价及发包人评价意见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磋商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编号:
名称 | 采购要求 | 实报内容 | 偏离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格式自拟)
(十)其他
标签: 疫情防控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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