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CGZFCG-HTDQ-02

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CGZFCG-HTDQ-02

项目概况

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ZFCG-HTDQ-02

项目名称: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提供经年审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资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231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

联系方式:15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50*****802






标签: 升级改造 钢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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