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堡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1421300

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堡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1421300

项目概况

长春堡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1号11栋10楼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0日 10: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BJ-2022-13

项目名称:长春堡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JQBJ-2022-13号

预算金额(元):******.52

最高限价(元):******.5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堡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银行2022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 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 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 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招标文件附件 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1号11栋10楼10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 10:1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中心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0日 10:1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交纳: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现金或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支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缴费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开户银行: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帐号:820*****000*******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有关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材料。
注: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后须将缴纳凭证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吴江雪;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35*****94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1号11栋10楼1001

联系方式:135*****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江雪

电 话:135*****94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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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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