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公示

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和下沉走访等发现,随州市一些领导干部谈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就强调随州市地处鄂北岗地干旱少雨且无客水、位于大气南北传输通道等客观条件制约,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困难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不足。

二、整改目标

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学习内容,进一步巩固提升领导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设置,提升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不断弘扬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度,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建立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等机制,创新开展“微宣讲”“云宣讲”,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研讨《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情况通报,进一步巩固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保理念和克难奋进意识。

2.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累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1次,专题听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审议第一轮省“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学习省纪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情况通报,研究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会议研究制度,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本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共同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交流会,督促各部门围绕责任清单进行书面履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随州市2021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随州市2022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列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问题和信访件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严格执行《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选举两委员一代表、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均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在考核目标设置上突出生态环保重要地位,县(市、区)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权重达21%。

4.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一报一台一网”(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州政府网),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733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专题专栏,跟进发布督察整改动态,定期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通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每年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随州主场活动,广泛宣传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的成效。多次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推动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意识逐步提高。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0722-*******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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