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综合服务大厅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所综合服务大厅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河区白脑包镇财政司法土地所综合服务大厅新建工程由白党发[2015]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河区白脑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河区白脑包镇财政司法土地所综合服务大厅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河区白脑包镇政府院内
2.3 建设规模:532平米,砖混二层结构
2.4 计划投资:约88万元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企业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5 外进企业市场准入备案表;
3.6 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 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报名。
4.2 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有效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
⑥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经检察机关查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⑧ 外进企业需提供外进企业市场准入备案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河区白脑包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河区白脑包镇
联系人:郭茂林
电 话:189*****32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
联系人:姚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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