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我局制定了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自治区林业局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深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主线,注重系统观念、综合治理、目标导向、底线思维,通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化解于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结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进一步抓实抓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质效,切实解决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联动,强化协同,凝聚合力。积极协同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电网)电力、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百日攻坚”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类,精准治理。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针对不同问题隐患,科学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档案, 逐项细化对策,精准排查整治问题隐患。
(三)坚持真查真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要真改实改,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不能马上整治的要排时间、定计划,有序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四)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某一环节、 某一部位、某一领域发现的具体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对照排查整治。要认真剖析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号准“脉搏”,找准“症结”,由表及里,标本兼治。
四、重点任务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LY/T2245—201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专项行动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项目建设和其他方面对隐患分门别类,明确责任、时限和目标,建立台账档案。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对林区及林缘村屯和居民点、军事设施、核电设施、油气管道、林区输配电及通信等设施、铁路设施、公墓、坟场、林农结合部、营造林作业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隐患风险进行排查,确保整治到位。
(二)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坚持将“百日攻坚”和专项行动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相结合,重点针对重要林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周边等敏感区域开展排查。特别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老化陈旧、裸露线路、私搭乱建线路、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等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作为排查重点,全面建立隐患台账。对照台账厘清林牧区输配电设施产权和责任归属,按照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依法查处林牧违规用火行为,包括: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杂草、秸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已明令告知禁止祭祀用火,仍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违规祭祀用火行为;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违规生产性用火行为;林区、野外旅游景区吸烟、玩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其他违规用火行为。特别要严查发布禁火令后仍无视禁令的违规用火行为,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森林防火督查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存在防火责任压得不实、防火规划未依法编制、野外火源管控不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不到位、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及时不标准、火情早期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并通报下发了问题清单。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查摆,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隐患一档案”“一隐患一对策”,严格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整改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深入部署发动“百日攻坚”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5日)。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风险隐患的权属、责任、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要统筹推进、全面系统、持续深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紧盯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组织推进。针对重点难题,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强力推进整改。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视情依法约谈地方林长。风险隐患成灾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各地要结合专项行动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成果,组织开展交流分析,研究梳理隐患类型、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先进经验做法,科学分类隐患台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治理机制。认真梳理分析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规、制度、标准、政策、措施等,逐项研究推动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工作,切实把全面深入推进“百日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作为近期工作重中之重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专项行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情况,制定“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规程,落实负责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贯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是“百日攻坚”的主要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优势,明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职责。要协调各级政府将“百日攻坚”作为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督查重点内容之一,对各地各单位“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百目攻坚”工作落地生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百日攻坚”开展情况,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主动制止、举报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推动火灾案件查处,及时通过媒体披露火案肇事者处罚情况,以案释法,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防火法制观念和自觉防火意识。
(四)强化保障措施。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制定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完善野外火源管控相关制度规定、技术标准和林区施工作业监管规程,建立村规民约,强化“依法治火”保障。要加大“防火码”推广应用力度,发挥“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作用;将计划用火、祭祀用火多发区域录入“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提升火源管理信息化防控水平。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明确“百日攻坚”工作联络员,从10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报送辖区有关台账(附件1、2、3), 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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