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梧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规划》组织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学绿化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久久为功、善做善成,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2021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政策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促进科学绿化的政策制度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市按照《意见》要求编制了《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规划》精神,发挥好《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科学、生态、节俭绿化”为主线,以“提质、增效、添美”为重点,科学开展好国土绿化行动。
二、严格执行《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
《规划》严格落实《意见》精神,设置了科学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彩化、持续提升国土绿化质量成效、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有序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创新开展国土绿化监测评价、积极助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和森林城市提质增效七大建设内容,设置了若干项工程,为今后梧州市国土科学绿化指明了方向,为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从2023年开始至2025年,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每年3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报送至市绿委办,市绿委办于每年6月份前印发当年工作要点。
三、做好全市国土绿化成效评价
根据《规划》要求,全市各相关绿化部门每年要形成国土绿化成效监测评价专题报告报送市绿委办,并根据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专题报告、工作总结。各相关材料需以正式文件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绿委办邮箱:wzslyjylk@163.com,联系人:聂宇昕,联系方式: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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