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及第二人民医院办公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卫生院及第二人民医院办公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一、1、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邑县西环路中段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仲村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平邑县仲村镇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135*****997
3、采购人名称:平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平邑县白彦镇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277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鑫一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新方嘉园5号楼2单元1102室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镇中心卫生院及第二人民医院办公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5CG085
四、采购内容: A包:审判办公家具一宗; B包:医院污水处理;C包:检验科改造、修缮、职工区地面铺设、电磁开水机组等(具体数量、货物参数、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A包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金额50万以上);
8、B包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C包具有施工总承包农村建造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花岗石生产加工、经营施工能力,且具有城市广场施工业绩,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金额100万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领取采购文件
1、资格预审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6月9日上午09:30。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购买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同类业绩(A、B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镇中心卫生院及第二人民医院办公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包”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帐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备注: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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