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3号、34号机组(2×300MW)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无。
四、招标内容:二期33号、34号机组(2×300MW)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建设监理。
五、招标范围: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号、3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湿式除尘器本体建设、烟道接口、设备安装、防腐施工、电气、热工和土建配套改造等全部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消缺等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监理。
六、项目地点:广安代市镇
七、工期:180天。
八、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报价方式:按总价发承包。
十、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资质、业绩、能力等方面满足履约合同的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 0.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
10.4 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10.5 投标单位具有200MW以上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经验或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一个200MW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电力工程建设或脱硝、脱硫改造监理业绩,且承揽的已投运的改造项目不少于一个。
10.6 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应具有200MW以上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经验或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一个200MW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电力工程建设或脱硝、脱硫改造监理业绩,且承揽的已投运的改造项目不少于一个;本工程其他监理工程师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10.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8 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公告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3日。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3日16:00时前,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发至E-mail: ********9@qq.com">********9@qq.com,招标人通过邮件将招标文件发给有意的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
邮政编码:638017
联 系 人:潘慧华
电 话:****-*******,135*****760
传 真:****-*******
E-mail : ********9@qq.com">********9@qq.com
附件1、二期33号、34号机组(2×300MW)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2、二期33号、34号机组(2×300MW)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资格审查表
附表 1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期33号、34号机组(2×300MW)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
投标报名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