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甘孜县保障性安居(一期)工程打捆招标建设项目

甘孜县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甘孜县保障性安居(一期)工程打捆招标建设项目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甘孜县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甘孜县保障性安居(一期)工程打捆招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甘孜县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甘孜县保障性安居(一期)工程打捆招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孜发改固〔2022〕244 号、甘建建函〔2022〕37号、甘孜发改固〔2022〕137号、甘孜发改固〔2021〕19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2023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孜发改固〔2022〕244 号、甘建建函〔2022〕37号、甘孜发改固〔2022〕137号、甘孜发改固〔2021〕19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孜县甘孜镇、扎科乡

2.2 建设规模:新建甘孜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14 套,总建筑面积 490 平方米,新建扎科乡干部职工周转宿舍 20套,总建筑面积 700 平方米;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39 套,总建筑面积 21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 年 12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对业绩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http://jypt.scgzzg.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9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甘孜县滨河西路232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35*****4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12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周转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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