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0602破3号解除租赁关系通知书招标公告
(2022)鲁0602破3号解除租赁关系通知书招标公告
解除租赁关系通知书
各承租户:
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6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芝罘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开始审理申请人宋卫光对被申请人烟台日新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2)鲁0602破3号决定书,指定烟台日新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需依法对日新包装相关资产进行接管。针对日新包装的各租户,管理人现依法通知如下事项:
1、与日新包装存在租赁关系的租户(包括承租人、转租人、转承租人、次承租人等)应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管理人处备案。
2、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依法解除日新包装与各租户的租赁关系,包括承租人、转租人、转承租人、次承租人等。
3、租赁关系解除后,已经实际缴纳租赁费的承租户,可依法到管理人处进行债权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租赁关系证明,实际占用土地、房屋的合法依据,租赁费交纳证明等材料。
4、在解除租赁关系后,若各租户有意继续承租的,需与日新包装管理人另行签署租赁合同,与其他任何个人及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的,管理人均不予认可,租赁合同视为无效。
5、若有租户未按照管理人上述通知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承租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烟台日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7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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