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财政厅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10:00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霁文0431-********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叶、王洋0431-********

项目概况

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241GNJLFWGK4503

项目名称: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吉林银保监局、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制定的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银信部门提报的企业增信担保贷款项目,独立审核增信贷款担保业务,提供基金增信贷款担保服务,并负责贷后运行管理及代偿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邀请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177*****032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3.3收款信息: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8010801行号:308*****0039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241GNJLFWGK4503

项目名称: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每年不得高于省财政出资5亿元基金规模的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叁年)。

简要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吉林银保监局、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制定的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银信部门提报的企业增信担保贷款项目,独立审核增信贷款担保业务,提供基金增信贷款担保服务,并负责贷后运行管理及代偿等工作。

服务地点:吉林省境内。

服务承诺目标:粮食信保基金应做到专户管理,独立运行,专项用于粮食收购增信担保贷款;服务期第1、2、3年完成基金增信贷款担保最低额度分别为16亿元、17亿元、18亿元,3年服务期内累计代偿率不超过3%;对现已运行的增信担保贷款项目(包括历史已办理的项目档案)无条件接管,并对项目运行状况负责;保证粮食信保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对粮食信保基金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岗位调整时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在应急状态下,执行招标人决定,对指定区域、指定企业提供基金增信担保。

考评与费用拨付:

(1)招标人将对中标人信用保证基金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担保贷款规模和风险状况,并对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2)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目标和控损目标,省财政厅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委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据实结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邀请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177*****032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3收款信息:

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8010801

行号:308*****0039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应当从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2本项目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林叶、王洋

联系方式:0431-********

7.2采购人: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崔霁文

联系方式: 043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崔霁文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王洋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管理 贷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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