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居家集中居住点(马田街道米阁酒店)消杀服务2个月(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居家集中居住点(马田街道米阁酒店)消杀服务2个月(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居家集中居住点(马田街道米阁酒店)消杀服务2个月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及内容:1.1居家集中居住点的公共区域(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医学观察区)、解除隔离后的非阳性隔离房间、隔离人员接送车辆进行预防性消毒;1.2居家集中居住点化粪池第三池消毒及余氯检测;1.3居家集中居住点医疗废物垃圾收集及协助清运;1.4居家集中居住点内外环境进行除“四害”消杀;1.5居家集中居住点专班交代的其他工作。

2.消杀频次:酒店内客房消毒4次/月(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物表消毒2次/天、空气消毒1次/天、除“四害”消杀1次/周。

3.作业要求:作业时严格按照卫健委、疾控等部门的工作指引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操作,保证安全及正确有效作业;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快速妥善处理。

4.器械要求:背负式常量喷雾器2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背负式川岛大机1台、热力烟雾机1台。

5.药品要求:消毒药品是具有消字号且满足物表、空气消毒要求的消毒剂、污水处理消毒粉;“四害”消杀药品是符合标准的卫生杀虫剂,具有药物三证。

6.防护物品要求:N95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服或一次性隔离衣、防护面屏、一次性防护帽、一次性防护鞋套等。

项目预算金额:¥******.33元(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陆佰贰拾元叁角叁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 传真:

标签: 消杀服务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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