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资产处置工作选取评估、拍卖机构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案件资产处置工作选取评估、拍卖机构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件资产处置工作选取评估、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件资产处置工作选取评估、拍卖机构
1.2 采购项目编号:HNZB********3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二标段:选取机动车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10辆机动车的评估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内容;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3 二标段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4 在2012年以来应具有完成同类型业务经验的业绩;
3.5 拟投标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机动车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须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工程造价、审计等机构名册》中;
3.6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每天8:30~12:00、15:0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5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2012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业务经验的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以合同和出具报告资料为准)、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工程造价、审计等机构名册》中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开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开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采 购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1-********
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兴海 赵晓璐 张峻豪
联系电话:0371-********
传真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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