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采购编号: 浙明丽采*******号
2.采购项目: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丽水中院机房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书面获取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138*****548/*********@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履约保证金:免收
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会议室)。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会议室)。
15.联系方式:
1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138*****54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黄旭霞 联系电话:138*****571 传真:057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15.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石丘华 联系电话:133*****098
项目质疑人:项天相 联系电话:057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1号
16. 本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采购人: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0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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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机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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