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设
施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WHZB-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
设施新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7
9.610252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洲新区15道路(26道路一南洲大道):道路全长约1.5km,雨水
污水分流,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
水管道:路灯照明系统: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
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
套设施新建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
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4.任技术负
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
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5.次招标
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
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承担过1
项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63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7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
月27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
工程建设一市政工程一招标/资审公告一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
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
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在线参加)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毛系电伤0131-286868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渌湘大厦
联系人:唐樱
电
话:159733205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铭逸酒店24楼
联系人:陈巧玲
电
话:0731-28828879
电子邮件:7655574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
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
设施新建项且施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
编号渌发改审(2020)40号文渌发改复(2021)106号文渌发改复(2022)26号文及渌
发改招核2022)16号文,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渌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株洲市
渌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1.2.3项且基本情况,项目
总投资为97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和自筹解决,
己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南洲新区15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施工
1.2.2建设地点:渌口区南洲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南洲新区15道路(26道路一南洲大道):道路全长约1.5km,雨
水污水分流,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道:路
灯照明系统: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区财政资
金和自筹解决。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经株洲市渌口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
3279.610252万元
1.2.4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1.2.5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总工期630天日历天,下同,其中
一期建设工期270日历天,二期建设工期360日历天。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附件1。
1.2.6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
清单约定为准:
1.2.7质量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分期进行验收,均需达到国家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全部交验合格:
1.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
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
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o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63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
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
评估法(1):口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p:www,zzzyjy..cm/)工程建设一市政工程
一招标/资审公告一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
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
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
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一市政工程一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
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在株
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
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
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
月27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
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
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1-
28689682。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号)的要求
编制。
9.2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定标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同级政府批准。
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
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9.3履约担保
9.3.1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
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
目)
9.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
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超过10%的,为最高投
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9.33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
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
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7至14日,具体时间
由招标人确定,接获中标通知书时间为中标通知书经住建部门备案后推送到中标人交易系统
的时间。)
9.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
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
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
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
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
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
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
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
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
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贵任,并将其上报市公
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
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
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
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
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
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
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
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
系方式:TEL:13077076665QQ:541000828。
9.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
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联系方式
业发
招标人:株洲过产业发震团有限公司
t
地址:株洲市泳取津口东路泳漆湘达厦
联系人:唐女
电话:0731-27689579
。以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且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联系人:陈巧玲康办能
电
话:0731-28828879
电子邮件:765557495qq.com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诺书
至: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
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
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