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PE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PE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阜田镇、枫江镇中、小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PE管材管件采购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水县
  2.2 招标金额:约45万元。
  2.3 计划工期:87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PE管材、管件:PE管材、管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详见《招标标段划分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PE管材、管件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制造厂家;同一集团内的生产厂家只允许一家厂家投标,管材、管件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3.1.2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必须是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四年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部分的生产厂家。
  3.1.4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3.1.5¢25-200等各种规格的单位长度重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制造标准:管材采用GB/T13663-2000、管件采用GB/T13663.2-2005国家标准(提供PE管技术要求及参数)。
  3.1.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而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项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管材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PE管材管件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3日止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格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现场交纳,拒交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PE管材管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2015年6月1日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回投标人帐户,本次投标仍然有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吉水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9*****634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沿江路鹭州园小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吉水县阜田镇、枫江镇中、小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文件前附表

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招标控制价A
(万元/吨)

招标控制价
中的G值
(万元)

2

PE管材、管件采购标段


PE管材、管件采购

87



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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