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小学风雨操场网架工程招标公告

第六小学风雨操场网架工程招标公告

2015-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第六小学风雨操场网架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2012】07号文批准建设、宁发改许准字【2012】96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第六小学风雨操场网架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县城东龙板桥地段;
2.3 规 模:总投资约113.06万元(具体以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设风雨操场网架工程,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预算清单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都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1月以来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负责人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验收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②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③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关键岗位人员的职工个人社保查询单(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⑦投标人类似工程资料(如果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要求为钢结构的展览馆工程或4S店工程,并且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结构的厂房工程因无精品内装修不作为类似工作。)和获奖资料(工程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投标申请人如资料不齐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和发放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7、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请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2108室)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nyggz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 7464 90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2108室
联 系 人:唐小姐 151 1161 9698 电话(传真):****-*******
邮 箱:********11@qq.com">********1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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