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亚湾区入海污染源监管服务购置招标公告
2023年大亚湾区入海污染源监管服务购置招标公告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大亚湾区入海污染源监管服务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大亚湾区入海污染源监管服务购置项目
2.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3.预算金额:¥65万元(初定,详见本公告第五项)
4.采购内容:详见《综合比选文件》
二、参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水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监测或海洋环境服务等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服务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评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与文件领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附件)携带相关资料于12月13日下午5点半前到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领取《综合比选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前将正式响应文件递交我局(逾期不予以受理)以便我局进行综合比选(15:15-17:30时,由专家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供应商)。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资金我局已纳入2023年经费预算报区财政局,最终金额以财政核准下拨为准,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上报的项目资金被调减,本项目(2023年大亚湾区入海污染源监管服务购置项目)的采购预算将作相应调减。
2.如果本项目资金未获上级审批通过,本次采购作废。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认为已知悉本项目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非采购方的责任,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惠州大亚湾澳头华瀛大厦23楼资环科。
2.联系人电话:谢先生0752-*******。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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