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第三方考评服务企业公开比选公告

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第三方考评服务企业公开比选公告

  经研究,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第三方考评工作服务企业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服务所

  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三、申请人合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活动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三)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招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六)不允许联合体报名申请参加;

  (七)不接受企业以分公司名义报名申请参加;

  以上合格条件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申请函,盖报名企业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3、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考评项目的企业合作证明(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6、参与报名的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7、提供相关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8、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9、提供符合密封要求的报价函(封口处盖报名企业公章)。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

  由太和镇市政服务所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办、综合执法办、党政综合办、财政办、农村农业办及纪检监察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纪委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二)入选比选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比选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第三方考评工作服务企业为3家。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组织比选单位须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2、若因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3家的,需进行第二次公告或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第一次公告后报名的企业,第二次公告后仍视作已报名,不需再次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永兴村牛岗南街19号三楼(太和镇市政服务所)。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截止报名时间为12月9日下午6:00。

  七、选定企业的管理

  (一)为对比选选定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组织单位签订合同。选定企业在选定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和镇有关比选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由太和镇相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或上报上级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

  (二)太和镇市政服务所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暂停或直接取消选定资格:

  1、被国家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者;

  2、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比选资格的处罚期内者;

  3、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者;

  4、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者;

  5、出现行贿、弄虚作假、挂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扰乱正常比选秩序者;

  6、在省、市、区相关专项检查中被责令停业整顿者;

  7、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太和镇市政服务所签订合同者;

  8、对成为被选定企业后拒绝与组织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被选定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者;

  9、出现卖标情况;

  10、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但未办理延续手续或延续申请未被批准通过者(未通过之日起入围资格自动失效);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者。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意义与投诉

  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比选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比选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服务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永兴村牛岗南街19号三楼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检监察办

  投诉受理电话:020-********

  十、其它事项

  本次比选活动的公告、公示以及相关信息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 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报名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2 报名申请函.docx

  附件3 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docx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服务所

  2022年12月7日

标签: 第三方考评 城市管理 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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