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5-J1-028-NNHD)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访问次数: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06-01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11)的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拟对专用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J1-028-NNHD
二、竞标内容:
摄录望远镜4台、汽车遥控器高清摄像机4台、高清晰眼镜取证设备2台、专业高清取证设备3台、电子脉冲擒拿手套2套、8倍日夜两用侦察摄录仪2台、微光夜视取证系统2套、密拍眼镜3副、取证手机6台、多功能摄像巡检灯5个、视频干扰仪1台、防弹防刺服10件、防弹头盔10个、防割手套10副;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索要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与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的,以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或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五、竞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2015年6月8日8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465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6月8日上午9时前,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6月8日上午9时整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6月8日上午9时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邮编:530022
十、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肖军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包宇杏 联系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 传真:5885129 (Fax)。
十一、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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