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油商品物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非油商品物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非油商品物流配送服务商非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物流配送服务商非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

1. 资金来源:自筹

2. 内容:

拟选择一家物流配送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涉及:非油业务商品从呼和浩特中央仓配送到各加油站便利店,配送区域为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及鄂尔多斯地区,配送商品明细及配送具体网点分布详见采购文件。

区域

预计配送货值(万元/年)

乌兰察布

500

呼和浩特

1600

包头

900

鄂尔多斯

1800

合计

4800

服务周期:1年

3.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需为响应且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法授权。)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有较强商品配送经验,能提供近三年的配送业绩以及与国内知名厂家合作开展配送业务的证明材料。

(5)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素质较高,业务操作熟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进行谈判的人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仅限被授权人本人进行谈判工作,非被授权人将不允许参加谈判。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3. 购买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标书款为:1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将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汇款底单发邮件至招标

代理机构邮箱)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多汇不退。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5 日止 ,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内蒙

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6 月 8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6.谈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7.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 010098

售卖标书联系人:杨占兴、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话:****-*******

传真:****-*******

邮箱:gxzb_sp@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行 号: ********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行 号:********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附件一

报名表

项目编号

GXTC-*******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物流配送服务商非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投标人名称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中标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本报名表发邮箱给招标代理机构至:gxzb_sp@163.com,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包号)。

2. 由于公司业务扩大,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特制定发票领取时间:售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到接标现场或公司财务部领取,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当年发票当年领取,日后不再给予领取发票,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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