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南省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改建工程代建
招标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所在地
三亚
项目投资属性
政府国有投资
公告内容
海南省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
改建工程代建招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改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a.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G98环岛高速公路石梅湾互通,起点桩号K155+150,经日月湾、牛岭隧道、陵水、香水湾、海棠湾、大茅隧道,终于三亚市田独镇,终点桩号K237+920,路线全长82.77km。
b.主要技术指标:改建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注: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为: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130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9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 4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代建模式(以下简称“代建”)进行建设,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的附属设施工程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单位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
3.2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 201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设计任务(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② 201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施工任务;
③ 201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公路(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代建任务;
注:① 上述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认定时间以交(竣)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工程代建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② 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完工证明资料应反映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且能满足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各项指标,如不能反映,投标人还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③ 上述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代建业绩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等主体结构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 年 6 月 3 日至2015 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5 年 6 月 9 日 17:30 。
4.4 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7 月 1 日,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7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 8:3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hizw.gov.cn)和()上发布。
七. 其他
7.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7.2 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207 室(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7.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5楼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601
邮政编码:
570204
邮政编码:
518059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电 话:
153*****425
传 真:
****-********
传 真:
****-********
日 期:
2015年 5月
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6-02 08: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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