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宁洱分公司第八直管部宁洱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泥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宁洱分公司第八直管部宁洱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泥

一、付款方式

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60 %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80 %;(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 (3) 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二、计量方法与结算

1、包装水泥实行点数交货,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罐装水泥实行复磅交货。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筑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乙方应随产品到场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3天、28天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

四、计量方法与结算

1、包装水泥实行点数交货,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罐装水泥实行复磅交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域旅游基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