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检验试剂盒二次招标公告

毒品检验试剂盒二次招标公告

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就毒品检验试剂盒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内采购询价(2015)162号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预算:10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技术要求

数量

交验期

及地点

1

毒品检验试剂盒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合成版

1、 检测灵敏度:

(1)尿液样本

吗啡≥300ng/ml,甲基安非他明≥1000ng/ml,

(2) 唾液样本

吗啡≥15ng/ml,甲基安非他明≥50ng/ml。

2、 检测时间:尿液和唾液均必须在5分钟之内。

3、 取样方式:尿液和唾液均为非接触式取样。

4、 包装规格:铝箔包装,1人份/袋,25人份/盒,600人份/箱。包装盒尺寸:长*宽*高为17*12.5*6.5厘米,包装盒塑封。

5、 吗啡检测试剂阳性符合率100%,阴性符合率大于99.50%;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阳性符合率100%,阴性符合率100%;吗啡唾液检测试剂阳性符合率为100%,阴性符合率大于99.50%;甲基安非他明唾液检测试剂阳性符合率为100%,阴性符合率大于99.50%。

10000/人份

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供货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不需报名、领取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后根据开标时间按要求递交报价表即可。

四、公告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4日17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

1、贰仟圆整(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6月4日下午17:00前,以投标单位名称转帐形式交纳:

户名:内黄县恒联招标采购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12

投标单位应向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含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票据应随《报价表》等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提交形式为转账,不收取现金。不按要求和标准交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落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相关税款及运送到内黄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报价后不得对投标报价作任何修改。本次投标有效期为30天,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报价。

七、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6月5日上午10时00分,内黄县招管中心二楼开标室(内黄县东环路中段)。

《报价表》须装入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递交《报价表》时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质证件及资料:

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5、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

6、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询价小组将对所有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单位应承担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支付

九、货款结算办法:

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

十、其他

1、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以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等,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2、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参加本次询价,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故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询价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招管中心监管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先生 ****-*******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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