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瓦房店市2015年农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每公里由乡镇政府配套5万元,其余部分由市级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瓦房店市境内。概算投资额为1614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绿园巷10-2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内容:

瓦房店市2015年农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施工,瓦房店市2015年农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总里程为26.9公里(其中:瓦房店潘潘线、瓦房店贾高线、瓦房店李华线路面及配套工程,道路长25.6公里,三级公路,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瓦房店金谢线路基、路面、桥涵及配套工程,道路长1.3公里,三级公路,路基宽25.5米,路面宽24米。)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施工(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合计1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5、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同时具有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具有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4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必须附施工合同、官方网站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及打印的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针对大连市各区市县农村公路新建二批项目与大中修项目接近同期进入招标程序时间,综合全市整体情况,为顺利开展全市农村公路招标工作,要求:

①若申请人的一个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如果参加了大连市一个县区的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则不允许再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但允许申请人更换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

②若申请人的一个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了大连市各区市县农村公路新建项目投标并中标,则不允许再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但允许申请人更换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

③若申请人的一个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了大连市农村公路新建二批项目资格预审投标,则不允许再参加大连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但允许申请人更换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

④若申请人的一个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了大连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资格预审投标,则不允许再参加大连市农村公路新建二批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但允许申请人更换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其班组成员参加大连市其他县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2) 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2014年4月份至2015年4月份)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4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企业近三年不少于3项公路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及官方网站(外网)打印的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胶装成册),报名通过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资格预审文件费用:500 元,(售后不退)。

9、其他:无

招标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7号

联系人:冷工

招标代理人: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联系人:赵雯雯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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