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二期)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二期)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二期)以提升住建行业管理能力为重点打造“1+1+2+6+3”体系,即“1”统一工作门户和服务门户,“1”建设住建数据资源中心,“2”可视化、应用支撑两大平台,“6”整合完善政务服务、智慧建设、智慧住房、智慧排水、综合监管、内部管理六大类业务应用,“3”建设完善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运行维护三大体系,从而实现长沙市住建业务信息化应用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智能响应,全力打造覆盖广泛、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决策科学的综合性平台。本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接口建设以及标准、安全、运维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应用系统建设
(1)建设统一工作门户和服务门户,对内构建一个覆盖全局各处室信息资源展现和业务系统集成应用的“智慧住建”统一工作门户以及移动应用;对外建设完善“智慧住建”统一服务门户,提供统一的除政务服务事项外的住建公共服务事项互联网办事入口,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包含统一工作门户、移动应用和统一服务门户等功能模块;
(2)建设可视化分析展示系统,基于数据资源中心已有数据,搭建住建业务模型,提供智慧型的辅助决策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包括资源专题展示分析、住建一张图、智能信息检索等功能模块以及知识图谱服务;
(3)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整合完善住建领域政务服务、智慧建设、智慧排水、综合监管、智慧住房、内部管理六大类业务应用。包含现有系统整合改造、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升级、应用系统迁移上云、信息化创新建设等内容;
2、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1)进行数据资产管理:通过数据资产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实现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共享服务、数据更新服务和数据运行监控;
(2)建设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按照信息资源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全局统一的行业信息数据资源中心及数据库,从各领域现有业务应用系统采集基础数据或业务运行数据,进行清洗、融合和入库。包括前置库、原始库、基础库、主题库、共享库的建设。
3、接口建设
实现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的其他业务系统以及外部单位应用系统进行各种业务数据的交换,同时对外提供服务接口。
4、建设完善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运行维护三大体系
(1)建立统一的长沙市智慧住建标准规范体系,根据采标为主、定标为辅的原则,总体方面的技术标准将遵照国家、行业和长沙市政务云现有标准规范,本项目主要建设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管理标准,包括编制《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系统建设技术和管理规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标准规范》、《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移动应用使用管理标准规范》和《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2)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安全保障体系,结合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实际需求,建立满足2.0体系下的等保三级的安全体系,主要包括数据安全服务和国产密码方案设计;
(3)依托长沙市政务云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一套运维管理平台,满足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维服务要求,包括住建运维管理门户、运维智能监控子系统、业务应用保障子系统、运维服务管理子系统。
二、相关标准:1.软件建设要求
应用系统需满足每秒不少于500户的并发量,并能根据用户量实现方便、快速扩容。中标人应根据上述建设原则和中标人的系统特点,并结合其他章节中的系统功能需求,提出本期工程应用软件和第三方软件产品和系统功能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软件系统架构;
1.2软件功能模块介绍;
1.3 软件研发分为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各阶段需具备相应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需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2.设备供货、安装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程进度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的工程进度安排和人员安排。系统安装、调试包含:
2.1 应用系统采用JAVA语言开发,JDK版本应在1.8及以上,基于长沙市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一期)技术架构,需按照要求部署在政务云平台,相关技术应符合政务云标准,安全设计应符合等保三级标准。密码安全测评符合三级标准。
2.2中标人负责所需软件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开通。
2.3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软硬件设备的相应技术支持,采购人负责工程协调、配合。
2.4中标人应提供系统使用手册(包括系统描述、操作步骤)供采购人参考。
2.5在试运行期间,中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中标人须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采购人要求进行维护和维修、试用期自故障修复后重新计算。
2.6中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软件设备能够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中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2.7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2.8软件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1)平台有效工作时间要求≥99.9%;
(2)平台一年的故障停机时间≤30分钟(停电等不可预测因素除外);
(3)平台最高负荷持续时间≤1小时;
(4)避免出现以下情况:无故退出平台、出现平台不可控的故障提示、因平台故障导致操作系统或机器无法正常工作等;
(5)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在2秒以内;
(6)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在2秒以内;
(7)平台支持同时在线数大于20万,并发用户数大于500。
(8)查询基础数据(精确匹配)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
(9)查询单个数据主题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
(10)目录检索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
(11)查询统计报表(非实时统计)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
(12)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记录数据交换的时间不大于2秒。
3.运维及质保期
中标人自行开发的软件和硬件产品自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运维及质保期为两年,提供的第三方硬件自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为三年。
运维及质保期内,如果采购人要求进行系统迁移,中标人负责以免费迁移方式方式将本项目涉及的有关系统进行迁移,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3.1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免费解决程序BUG;
3.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含现场服务)。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在采购人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中标人的情况下,中标人的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到现场支撑。质保期内中标人需提供及时的本地化维护。
3.3保修期内,为了提供合同系统的维护,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免费(包括免收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用)修改或更换系统中有故障的软件。
3.4中标人应注明质保期外是否提供服务及服务方式的说明。
4.项目管理和进度要求
4.1项目管理要求
为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人需详细说明项目组织和管理方案,其中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人员安排、项目进度安排等内容,对于本次工程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核心开发人员需提供有关工作履历以及其在本次工程中的具体负责内容。
4.2项目进度要求
4.2.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并提交系统设计文档,并经采购人确认。
4.2.2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并将应用软件(包括源代码)、自测报告、测试方案提交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实验室测试及第三方机构评测,且中标人须完成整个系统的应用软件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1个月,仍达不到要求时,试运行期继续顺延,直到系统连续1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1)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终验测试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2)为确保上述进度的实施,双方建立定期的工程联络会制度,以及时协调、解决各个阶段出现的有关问题。具体细节待谈判时由双方商定。
(3)根据上述要求,中标人应在建议书中给出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表(采用相对时间),并说明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以及双方的协调配合问题。
5.试运行与验收
系统安装、调试达到招标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并开通业务后,试运行一个月可进行验收。验收文件应包含: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软件测试报告、系统操作手册、运维手册、源代码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性文件等文档,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共同组织验收工作,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长沙市住建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时发现系统功能bug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优化直至bug消除。
6.培训要求
中标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对采购人的应用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系统投入运行后采购人的项目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起维护任务。中标人派出的培训讲师都具有相关知识背景和至少三年的培训经验,能充分担任培训的工作;中标人须提供详细完整的文字资料和讲义、视频等培训资料,保证每学员一整套,用中文编写或中文表达。
培训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
6.1 基础知识培训
6.2 数据准备培训
6.3 应用操作培训
6.4 系统管理培训
7.技术服务要求
质保期间中标人应提供原厂7*24小时维保服务。
中标人在此应提供本地支持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提供本地维护团队人员数量
7.1 提供两年的免费运维期,运维期从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
7.2 在运维期内,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可常驻技术人员并提供办事处技术支持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
7.3 保证提供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工作态度良好,热情主动,能积极为客户服务;
7.4 在运维期内,如在2小时内现场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长沙市住建局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将在报修12小时内加派工程师到达现场;
7.5 在运维期内,须保证在报修2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7.6 在系统软件实施部署时采用可行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其它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的影响;
7.7 在进行系统升级发布后,无偿提供对所更新系统的功能检查、数据校验等测试工作;
7.8 在系统运维期满后,中标人仍将满足长沙市住建局对所出现故障的系统进行维修的要求;
7.9 中标人须承诺对由于系统部署安装存在错漏给予终身免费修复,对于由于中标人实施工作存在缺陷而造成项目单位的严重损失,根据长沙住建局要求给予索赔。
7.10 中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技术规格:1.标准规范建设内容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旨在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层次分明、构成合理、相互支持、满足需求的标准体系并贯彻实施,以支持系统的合理建设。
按照采标为主、定标为辅的原则,总体方面的技术标准将遵照国家、住建部、住建厅、住建行业和长沙市政务云的标准规范,采用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标准。根据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实际需求,收集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信息标准,编写本项目的数据标准规范和管理标准。
新建的标准规范应包括:《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系统建设技术和管理规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标准规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动应用使用管理标准规范》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
2.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2.1.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管理应包括数据资产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历史数据迁移、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共享服务、数据更新服务、数据运行监控。
数据资产梳理: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依据。数据资产梳理的总体目标是厘清住建信息资源家底,在长沙住建局权责清单梳理的基础上开展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和“业务清、资源清、部门清、需求清”。应包括业务梳理、数据来源梳理和数据流向梳理。
数据资源目录建设: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对长沙市住建局各业务处室开展全业务调研,根据现有信息资源现状,编制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过程中,首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调研计划,根据业务处室的工作安排,对调研计划和步骤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结合业务实际,给出合理的需求调研样例,便于开展工作;应结合业务需要,给出信息资源分类、目录代码、元数据及编码情况等的合理建议,推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有效推进。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如何确保信息资源目录的完整性、唯一性和准确性,如何合理界定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范围和公开范围等问题,应结合其他项目实践经验,给出合理建议。功能应包括资源数据分类梳理、目录梳理流程定制、实施流程配置、目录管理工具。长沙市住建数据资源目录依托目录管理工具进行目录分类、目录编制、目录服务等综合管理。
历史数据迁移:住建局在业务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历史数据,在本项目建设前住建局未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数据分散在多种数据存储设备上,需要将各处分散的历史数据整合到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库中,并进行清洗、转换、装载等数据处理。供应商需要结合业务系统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历史数据迁移方案,能够考虑到各个迁移阶段的风险,尽量避免迁移过程对业务的影响,保证系统不中断、数据不丢失。历史数据迁移方案应包括数据迁移内容梳理、数据迁移实施、数据迁移方式。
数据治理服务:对住建基础数据和建筑业专题数据开展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治理流程配置、数据治理规则配置、数据建模服务、元数据服务、数据质量服务、数据治理更新能力。数据治理设计中,需明确数据治理流程,制定完善数据治理相关标准,确定待治理数据的逻辑关系并进一步对数据质量进行加工,实现数据资产的统一管理及全业务流程的实时监控,形成数据治理报告。同时配套数据治理更新机制,及时完成数据更新操作。通过数据治理设计有效解决数据资源不可知、数据质量不可控、数据关系不可联、数据脉络不清晰的痛点问题。应包括数据治理流程配置管理、数据治理规则制定与配置、数据建模服务、元数据管理服务、数据质量服务、数据治理更新。
数据共享服务:通过数据清洗整合形成长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始库、基础库、主题库,根据应用的共性需求进行统一同享。数据共享服务可以划分为基础数据共享服务、业务数据共享服务。应包括数据共享机制、数据服务模式、数据分类服务、内部共享交换系统。
数据更新服务:根据住建局实际数据更新流程和机制,提供配套的数据更新服务,住建局内外部数据的更新流程不一致,故在更新机制上也进行了区分。应包括外部数据更新机制和内部数据更新机制。
数据运行监控:针对长沙市住建局实际业务并结合可视化分析技术个性化定制数据运行监控能力,将平台中涉及的资源分布、资源交换以及共享等监控信息,通过可视化图表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展示。通过超脑大数据能力为数据运行监控系统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基础功能支撑和数据资源支撑。主要建设包含资源目录监控、数据中心监控、数据归集监控功能,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开展进行跟踪监测,为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评估提供依据,为平台高效的运行提供数据决策服务。应包括资源目录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中心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归集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集成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交换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治理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共享监控开发与配置、数据开放监控开发与配置。
2.2.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结合数据治理配置管理机制和相关工具,进行数据分类、数据中心库、逻辑存储功能建设、数据索引建设。应包括数据分类、数据库建设。
数据分类:通过对住建业务数据进行综合梳理,结合业务情况和数据类型,数据中心应划分为前置数据、原始数据、基础数据、主题数据、共享数据几大类。
数据库建设:长沙市住建统一数据仓库主要包括前置库、原始库、基础库、主题库和共享库。
2.3.数据安全
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应当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统筹设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数据安全应包括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机制、数据资产梳理服务、数据脱敏脱密、数据采集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使用安全、数据共享安全、数据销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案。
2.4.容灾备份
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应按照国家《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及《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标准的第三级安全要求进行平台容灾备份内容的设计。
3.应用支撑平台
应用支撑平台主要指一类独立的系统软件或服务程序,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相关应用软件需借助应用支撑平台在不同的技术之间共享资源,将这些共性的功能或者约束分类实现,并支持复用,作为公共服务,提供给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上层应用程序使用。应用支撑平台将不同操作系统提供应用的接口标准化,协议统一化,屏蔽具体操作的细节,可减少上层应用的开发工作量,缩短应用的开发时间,并有助于提高应用系统的质量。为满足长沙市智慧住建项目相关系统的需求,结合实际需求情况,本项目应用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支撑和技术支撑。
本项目应用系统建设所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认证管理、统一消息、统一物流、统一支付、电子证照、表单引擎、云GIS引擎、消息队列、数据加工工具、自然语言识别、知识图谱,均由长沙市超脑应用中台和AI中台统一提供,本项目不计取投资。通过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支持长沙市智慧住建业务应用系统的快速迭代和部署。
其中,本项目基于长沙市政务云平台和城市“超脑”的知识图谱系统进行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相关需要知识图谱应用系统的建设,供应商需要通过AI中台知识图谱提供的工具和平台构建政务服务知识图谱、人口知识图谱、法人知识图谱。
4.统一门户建设
统一门户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建设内容:一是对内构建一个覆盖全局各处室信息资源展现和业务系统集成应用的“智慧住建”统一工作门户以及移动应用;二是对外建设完善“智慧住建”统一服务门户,提供统一的除政务服务事项外的住建服务事项互联网办事入口,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应包括统一工作门户、移动应用建设、统一服务门户。
4.1.统一工作门户
面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处室业务协同的需要,建设统一工作门户,同时需与省直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归集汇聚。
按照“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设计理念,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处室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依托统一用户体系、单点登录机制、待办集中推送、数据集成展示等手段,构建一个信息资源展现和业务系统集成应用的工作门户,同时也是政务工作人员使用访问各个业务系统的统一入口,和操作各个业务系统的便捷高效的工作门户,覆盖全局各处室。
功能应包括统一门户入口、个人工作桌面、应用仓库管理、统一事项待办、系统管理、应用集成清单等。
4.2.移动应用建设
遵循长沙专版政务微信(“长政通”)的入驻标准,以应用服务接入模式为各处室提供应用对接发布接口,建设相关业务办理模块。建设事项办理和信息查询相结合的移动端应用,主要向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实现通知公告、事项办理、信息资源展示、全文搜索、消息服务、日常安排、系统设置功能。移动应用需对接至长沙专版政务微信(“长政通”),通过sdk、接口等方式实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建移动应用的接入,实现全市政务系统移动客户端“一端集成”。
移动应用建设需考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需在移动端界面展示个人信息隐私政策,明确对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具体管理规范。
功能应包括通知公告、统一待办、信息资源展示、全文搜索、消息服务、日程安排、系统设置等。
4.3.统一服务门户
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办理需要,建立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服务门户。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住建领域除政务服务事项外的统一互联网办事入口,通过该入口,实现为公众提供网上办事的场景导航、申报、查询、咨询投诉等网上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本项目所建设的公共服务门户以住建专区的形式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对接,仅建设网上办事平台、智能问答等后台功能,通过对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住建专区作为唯一出口。同时统一服务门户以链接形式集成在长沙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公众用户通过官网跳转至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登录界面,从而实现相关业务办理。
功能应包括网上办事平台、智能问答、应用集成清单等。
5.可视化分析展示系统
在数据梳理、组织和深入挖掘分析基础上,深挖多渠道信息资源,以图表、图形、地图、专题报告等形式进行住建专题的定制和发布。同时,提供资源专题展示分析、住建一张图、智能信息检索相关功能模块,便于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有关情况,为有效监管、及时分析、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升住建领域的智慧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本项目通过建设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汇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业务系统数据,为可视化分析展示系统提供数据来源,进行住建领域各类业务数据的分析建模及可视化展示,实现各类业务数据筛查及异常数据监管比对,各类数据均由原有业务系统产生。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可视化分析展示系统需与城市驾驶舱、时空信息云平台和长沙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进行住建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分析后的汇聚展示。
5.1.资源专题展示分析
通过资源专题展示分析模块,进行大数据专题分析,展示具有针对性的决策分析数据,本期应主要通过数据建模工具建设建筑市场、工程审批、建设工地、信用体系、城市建设五大业务主题,可有效了解全市建筑市场情况、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建设工地施工阶段项目现场情况、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建筑市场专题,需具备对建筑业规模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管的分析。
工程审批专题,需具备项目首次申报通过率分析、项目审批时长分析、事项在线办理率概率分析、逾期项目占比分析、异常审批分析、企业满意度分析。
建设工地专题,需具备务工市场情况分析、企业素养分析、监管效能分析。
信用体系专题,需具备信用体系健康指标、信用归集专题、信用共享专题、良好行为专题、不良行为专题、告知承诺制履行情况专题、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专题、信用风险专题。
城市建设专题,需具备城市排水专题、城镇供水专题、地下管线主题。
数据建模工具,应包括数据中心、建模中心、模型中心、展示中心、配置中心。
5.2.住建一张图
基于GIS支撑能力,实现各类业务数据信息的综合统计分析、评价比较、数据挖掘、图表展现。
本项目住建一张图模块依托长沙市资规局时空云平台的GIS引擎建设,系统所产生的工程建设、房屋房产、排水供水、村镇建设、城市管线等相关数据回流至市资规局时空云平台。建设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数据图层、住房业务数据图层、城市建设数据图层、村镇建设数据图层、地图综合管理。
建设项目数据图层,需具备项目综合监管、企业、人员管理的分析。
住房业务数据图层,需具备房产项目分布、房屋物业监管、房屋安全普查管理的分析。
城市建设数据图层,需具备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分析。
村镇建设数据图层,需具备村镇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危房改造的分析。
5.3.信息智能检索
基于长沙市“城市超脑”提供的标签画像、数据图谱、全文检索等支撑服务能力,支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住建数据进行精准、快速、全面的搜索。功能应包括信息检索应用和信息检索管理。
6.系统升级改造
针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各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对现有系统实现统一门户展现、统一用户管理、单点登录和数据库表及功能二次开发等,需要在提出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开展现有系统和数据的改造工作;二是对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三是将本期整合改造系统中未部署在政务云上的迁移至长沙市政务云平台。
6.1.现有系统整合改造
本项目建设实现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17个业务系统的整合改造,其中长沙市住建业务监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综合申报审批系统、长沙市住建行业诚信一体化监管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系统、长沙市城镇供水监管系统、长沙市住建综合执法系统、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七个应用系统已实现统一用户认证建设,可省略该部分改造工作。本期整合改造的17个业务系统运维情况正常,有相应的软件厂商负责系统运维。
本项目在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的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改造的同时,还需与长沙市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对接,实现长沙市住建局与其他市直单位相关业务的协同办理。同时,为实现各应用系统的集约化管理和统一运维,需将本期整合改造系统中未部署在政务云上的迁移至长沙市政务云平台。
功能应包括统一门户改造、单点登录改造、数据库表及功能二次开发。
6.2.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升级
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主要面向长沙市所辖各类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建进行建筑节能数据的集中实时监测、统计、分析以及深度管理。基于单栋建筑所采集、上报的能耗原始数据并结合用户实际需要,系统可实现针对于“电”、“水”和“天然气”等建筑重点能耗类别的专业多维度数据统计、综合对比、宏观分析,为城市级建筑能源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汇总,并可辅助省、市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合理制定节能规划,布署及监督节能工作。主要包括监管端建设、业主端建设以及业主端移动应用建设。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需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筑能耗数据对接,此外,还需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长沙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市级系统进行对接,同时与长沙市气象局、新奥燃气公司对接,接入气象温湿度、燃气用量等数据。
6.3.应用系统迁移
为实现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各应用系统的集约化管理和统一运维,需将本期整合改造系统中未部署在政务云上的迁移至长沙市政务云平台。主要包括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系统两个系统迁移至政务云,局信访办理系统由政务云内部数据中心迁移至外部数据中心。具体应用系统迁移清单如下:
序号 | 系名称 | 数据规模(T) | 数据库类型 | 系统的网络接入情况 | 硬件部署机房 | 备注 |
1 | 局信访办理系统 | 0.05 | oracle | 政务外网 | 政务云内部数据中心 | 迁移至外部数据中心 |
2 | 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 | 0.01 | SQL Server | 互联网 | 阿里云 | |
3 | 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系统 | 0.01 | SQL Server | 互联网 | 托管长沙市政府信访大楼7楼 |
供应商需要结合业务系统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应用系统迁移方案,能够考虑到各个迁移阶段的风险,尽量避免迁移过程对业务的影响,保证系统不中断、数据不丢失。系统迁移方案应包括迁移步骤及实施流程、迁移模式、迁移方法及适用场景、应急防范措施。
7.运维体系建设
从人、技术及流程三方面出发,供应商需要以专业的运维团队为支撑,通过运维管理技术手段,在整个运维过程中贯穿流程与制度,实现长沙市智慧住建平台建设的全面运维和管理。
运维管理通过技术手段能自动发现设施设备、应用支撑软件、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中的各种问题,以流程贯穿整个运维服务管理过程,实现统一展现、统一告警、统一流程处理和自动化运维服务管理,全面提升系统平台用户的满意度,提高运维部门的服务质量。
本项目运维管理技术系统主要应包括住建运维管理门户、运维智能监控子系统、业务应用保障子系统和运维服务管理子系统。
7.1.住建运维管理门户
长沙市住建运维管理门户作为运维管理技术平台的统一入口,应实现统一认证,单点登录,自定义大屏内容界面相关功能;整合基础设备监控管理、业务应用管理、运维服务流程管理功能,快速呈现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项目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电子签字的功能,实现多个应用系统单点集成界面,实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个信息化系统的集中化访问,将各个信息系统连接起来创建一个提供支持信息访问、传递,以及跨组织工作的集成化的环境。建设内容应包括驾驶舱主框架设计、轮播切换功能、Portal组件开发。
7.2.运维智能监控子系统
运维智能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对长沙市智慧住建平台运行的软硬件状态、性能参数指标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监控。应能实现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虚拟化资源等IaaS层设备进行监测,同时还具备中间件、数据库、应用日志等PaaS、DaaS层监控能力,具有SaaS层应用软件监测功能,应从应用可用性、系统资源占用和性能指标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深入的监测管理。建设内容应包括管理平台、智能运维引擎、并发访问管理、告警管理中心、告警数据第三方输出、网络设备管理、操作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中间件管理、标准应用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运行监测管理。
7.3.业务应用保障子系统
业务应用保障子系统应从业务系统内部、业务系统之间、业务系统外部、网络基础环境等几个角度,对长沙市智慧住建平台的业务系统进行全方位的守护,一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协助管理员快速解决问题,保证业务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提升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可用率指标。应从流量采集探针、业务系统间数据流向监控、业务系统接口自动学习、业务系统接口通信异常监控、业务访问流量异常行为管理、业务视图管理、智能巡检管理、报表基础功能等8方面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7.4.运维服务管理子系统
应依据ITIL理论体系,结合实际应用需求,能够方便,灵活,全面地实施标准ITIL服务支持管理流程,提供服务台,应包括事件管理、服务级别管理、知识管理、值班管理、排班管理、计划管理、自定义流程设计、知识引擎,可以适应多种规模、不同行业用户的服务流程管理需求。
8.信息化创新建设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新建信息化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信创采购相关要求进行产品选择设计。通过认真分析全国和湖南省信创相关(基础通用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商用密码产品)要求,结合国家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求及本期项目重点建设任务,明确信创产品的选型方案。本项目没有硬件的新建,所需硬件均由长沙市政务云平台提供,均要求使用信创产品。本项目相关的软件包括新建部分的应用系统、现已部署于政务云X86的系统和本次需要迁移的应用系统,相关信息化创新的设计分3种情况进行考虑。
8.1.本期新建的部分
本项目相关的新建的应用包括:统一门户、可视化分析展示系统、住建辅助服务系统,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资源中心的开发均直接通过长沙市信创资源池进行开发建设,要求各系统基于Java开发语言和框架,结合本项目实际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要求进行建设。
8.2.现已部署于政务云X86的系统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已有14个包括协同办公系统、长沙市住建业务监管平台、局信访办理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综合申报审批系统、长沙市住建行业诚信一体化监管系统、长沙市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系统、长沙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长沙市城镇供水监管系统、长沙市住建综合执法系统、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长沙市建材应用管理信息平台、长沙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智慧管理系统和长沙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现均已部署在长沙市政务云平台X86资源池。本期需迁移部署至长沙市政务云信创资源池,进行迁移和适配。
8.3.本次3个迁移上云的系统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3个系统包括局长信箱办理系统、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系统本期需迁移至长沙市政务云平台X86资源池。由于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和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系统为.net架构,需进行重构才能在信创环境中部署,不在本项目中考虑,待系统升级改造时再进行适配,局长信箱办理系统本期直接迁移部署至长沙市政务云信创资源池,进行迁移和适配。
针对上述内容,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信息化创新建设设计方案,应包含迁移设配内容、迁移适配方式、应用系统测试及优化。
9.部门/系统对接
本次项目建设,需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部门/系统的对接。
9.1本项目系统对接
序号 | 对接内/外部单位及平台 | 对接内容说明 |
1 | 湖南省住建厅 | (1)与湖南省住建一张图应用平台对接: 整理项目建设中沉淀的住房与建设领域基础数据,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数据、企业数据、从业人员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2 | (2)与省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和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对接: 整理项目建设中沉淀的住房与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申报数据、审批数据、办件数据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
3 | (3)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对接: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本项目升级的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需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筑能耗数据对接,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
4 | (4)与其它在用省级系统对接(系统清单详见3.1.1.1.1 应用系统整体现状): 整理其它在用省级系统数据类型,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信息、过程监管信息、建筑设备信息、二建人员资质信息、农村危房信息、农户档案信息、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
5 | 区县住建局 | 通过内部数据交换系统的交换前置系统采用数据抽取、接口调用、消息服务的方式进行数据接入,主要包括区县建筑工人信息、区县执业人员信息、区县建设企业信息、区县建设项目信息等数据 |
6 | 长沙市住建局 | 整理住建局在用市级系统数据类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诚信数据、排水与污水处理数据、房屋交易数据、资金监管数据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7 | 长沙市气象局 | 整理气象局数据类型,包括温湿度数据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8 | 长沙新奥燃气 | 整理新奥燃气公司数据类型,包括燃气量等,提供数据同步、交互和共享功能 |
9 | 长沙市城市驾驶舱 | 与长沙市城市驾驶舱进行住建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分析后的汇聚展示 |
10 | 长沙市时空信息云平台 | 与长沙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进行住建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分析后的汇聚展示 |
11 | 长沙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 与长沙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进行住建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分析后的汇聚展示,获取加工处理后的CIM模型数据与相关空间模拟分析能力 |
12 | 长沙市视频云平台 | 地图视频监控系统需与长沙市视频云平台进行对接,实现视频数据共享交换 |
13 | 长沙市天网平台 | 地图视频监控系统需与长沙市天网平台进行对接,实现视频数据共享交换 |
14 | 长沙市区块链政务外网平台 | 通过长沙市区块链政务外网平台的门户以及API接口方式实现住建领域建筑业资质等数据上链 |
15 | 长沙市协同办公系统 | 对内部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改造的同时,还需与长沙市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住建局与其他市直单位相关业务的协同办理 |
16 | 长沙市政务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长沙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相关共享数据由政务云平台接口对接上报,主要包括住建行业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数据、行政审批数据、行业监管数据、财政税务数据等 |
17 | 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 公共服务门户以住建专区的形式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对接,通过对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住建专区作为唯一出口,实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住建领域除政务服务事项外的事项办理 |
18 | 与长沙市城市“超脑”平台对接 | 通过长沙市城市“超脑”平台的智能网关以API接口方式实现相关服务能力的调用 |
19 | 长沙专版政务微信 (“长政通”) | 移动应用需对接至长沙专版政务微信(“长政通”),通过sdk、接口等方式实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建移动应用的接入,实现全市政务系统移动客户端“一端集成” |
20 | “我的长沙”移动端APP | 依托“我的长沙”移动端APP,以“我的长沙”作为统一的移动端用户入口,建设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业主端移动应用 |
21 | 长沙市政务云密码应用服务平台 | 与长沙市政务云密码应用服务平台对接,调用密码应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加解密、签名验签、身份认证等服务 |
22 | 长沙市城市生命线管理系统 | 与长沙市城市生命线管理系统对接,调用城市地理信息、楼栋房屋、地下管线、市政设施、物联感知、三维模型的数据,使用城市安全运行“一张图”的相关服务 |
23 | 长沙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 与长沙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共享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领域的数据。同时向城市运管服平台提供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事故评价数据(断水事故数数据、年度“生命线”重大事故数据、年度居住重大事故数据)、管线保护、管线接驳、房屋安全、城市内涝、路面塌陷等事件处置数据 |
24 | 项目运行监管评价系统 | 与项目运行监管评价系统对接,完善项目跟踪评价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益 |
9.2.长沙市区块链政务外网平台对接
需基于BSN区块链网络,将数据作为数字资料上链,结合业务系统日志形成历史记录,实现住建数据资源共享业务流程和数据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不可篡改和数据一致性。需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查询功能,实现链上数据查询和验证,保障数据共享过程的一致性,并支持数据查验功能,为数据统计验证、事后责任追溯提供了安全可信支持。需实现监管数据上链开发、链上数据目录开发、数据上链综合展示。
10.安全体系建设
本项目需进行整体安全体系规划设计,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核心信息资产的安全性,使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威胁最小化,网络信息安全投入的最优化,创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本项目遵照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标准,在分析现有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建立预警、防护、检测、响应自适应闭环的安全防护体系。从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设计和建设,有效提高信息系统的防护、检测、响应、恢复能力,以抵御不断出现的安全威胁与风险。通过建设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服务体系,形成集防护、检测、响应、恢复于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从而实现物理和环境安全、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构建可信、可控、可管的安全体系。虽依托政务云提供的网络和基础资源进行建设,不计取投资,但中间涉及到和政务云沟通协调的工作,即需要政务云提供哪些安全设备和服务,供应商应落实处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及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建设期为12个月。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施工的组织管理,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源代码等,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卖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
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免费提供所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报修在2小时之内响应,1天之内维修完成。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
免费(免全部工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维护或升级。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卖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付款人及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待系统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和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第三方检测、项目验收、技术培训、运营服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不论是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遗漏亦或是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说明
中标人须确保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包含所有软硬件设备、源代码、数据、资料、调试文档、各类接口等技术文件等)、可用性(基础平台运行平稳、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各个承载应用正常开展、具有永久、无条件、完整使用权),并确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其他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
任何情形下,如果中标人不再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在未完成交接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前,中标人均有义务免费保障本项目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须协助采购人拟定科学合理的交接计划,并无条件免费协助采购人进行所有相关系统和工作的平稳、有序、安全和完整地交接,确保所有相关系统平稳过渡,中标人未尽保障和协助义务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合同金额,并按照服务考核细则进行处理,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单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按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安全可靠相关工作要求。所提供的产品需要满足安全可靠要求。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招标文件可能存在细节不完善等问题,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必须配齐必要的附件以构成整套系统,其性能和功能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投标、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缺陷、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8.5本项目合同不允许转让,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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