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厂搬迁招标公告
整厂搬迁招标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整厂搬迁项目 |
编制日期: 2015年6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整厂搬迁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曹明芳 | 联系人 | 闵建华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4432 | |||||||||||||||||||||||||||||||||||||||||||||||||||||||||||||||||||||||||||||||||||||||||||||||||||||||||||||||||||||||||||||||||||||||||||||||||||||||
建设地点 | 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备案号:********02374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3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8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6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5年7月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600 | 燃油(吨/年) | / | ||||||||||||||||||||||||||||||||||||||||||||||||||||||||||||||||||||||||||||||||||||||||||||||||||||||||||||||||||||||||||||||||||||||||||||||||||||||||
电(千瓦时/年) | 90万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
燃煤(吨/年) | / | 其他(吨/年) | / | ||||||||||||||||||||||||||||||||||||||||||||||||||||||||||||||||||||||||||||||||||||||||||||||||||||||||||||||||||||||||||||||||||||||||||||||||||||||||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白屈港河。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表1 原辅材料一览表
表2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注:原审批的注塑模具、工检模具设备已转产,不属于该公司,在此不列出。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167号,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工检模具及汽车内饰零配件生产业务,设计生产能力为注塑模具330副/年、工检模具120副/年、高档汽车仪表台3000套/年。 因政府拆迁要求,该公司拟整厂搬迁至澄江东路58号,租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800平方米,搬迁注塑机、发泡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24台(套),拟从事汽车仪表板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30000台/年。2015年初,中方撤资,该公司原有注塑模具、工检模具产品转产,搬迁后公司仅从事汽车仪表板的生产。 2、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租用厂房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包括设备的搬迁、安装、调试及辅助工程的完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3,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4。 表3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注:原汽车仪表板环评审批量为3000套/年,考虑到市场需求量,工作时间仅为300小时,因此产量较低。 表4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3、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300米土地利用现状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800平方米,东侧设置焊接区、发泡区,西侧设置注塑区,北侧设置办公区。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建设项目周围300米土地利用现状:本项目租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800平方米,建设地东侧为布鲁克纳机械江阴公司,南侧为帝斯曼工程塑料公司,西侧为凯澄起重机械公司,北侧隔澄江东路为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周围300米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 4、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和《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等,建设项目的产品、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淘汰及禁止、限制发展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版)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少量生活污水排放,因此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5、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及管理人员共计15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昼间“一班”8小时工作制,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167号,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工检模具及汽车内饰零配件生产业务,设计生产能力为注塑模具330副/年、工检模具120副/年、高档汽车仪表台3000套/年。 原有项目建设、审批及验收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原有项目建设、审批以及验收情况
本报告根据原有审批资料和实际调查统计该公司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项目污染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项目生产汽车仪表台时,搪塑和发泡过程中PU聚氨酯内含有2%的稀释剂,主要成分为丙酮和醋酸丁酯,由于搪塑和发泡过程均有电加热,故丙酮和醋酸丁酯基本上全部挥发中,PU使用量为15t/a(其中5t/a用于搪塑,10t/a用于发泡),丙酮和醋酸丁酯的挥发量约为0.3t/a,该废气经引风机由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FQ-1)有组织排放。 现有项目生产模具时,电火花机在加工过程中需用电火花作为工作液,随着电极温度升高,电火花油会挥发,废气主要成份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挥发量占电火花油使用量的1%,本项目电火花油使用量为0.72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7t/a,呈无组织排放。经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周界浓度最高点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现有项目注塑机冷却水、搪塑生产线冷却水和水切割用水均循环回用,组装功能件清洗废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放,厂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1580t/a,进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白屈港河,其中COD、SS、氨氮和TP的排放量分别为0.095t/a、0.032t/a、0.008t/a和0.0008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对周围受纳水体白屈港河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6。 表6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4.噪声 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搪塑生产线等生产设施机械噪声和循环水泵辅助设施噪声,源强为80-95dB(A),建设单位根据噪声产生特点,采取了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环境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该公司现有项目建设地位于工业集中区,周围300米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无噪声污染事件。 二、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项目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作为本次“以新带老”措施进行整改。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地质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内大部分土地平坦,平均海拔3-5米。 该地区地层发育齐全,基地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开始活动,喷出物盖在老地层上和侵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现代沉积,遍及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沙砾岩、石英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地质基础较好,自第四纪以来,地震活动频率低,强度弱。 2.气候、气象 该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丰富。日照充足,霜期短,春季阴湿多雨,冷暖交替,间有寒潮;夏季梅雨明显,酷热期短;秋季受台风影响,秋旱或连日阴雨相间出现;冬季严寒期短,雨日较少。 3.水文 该地区北面为长江,西面有锡澄运河向南连接无锡市,有四条东西走向的小河(由北向南依次为东横河、应天河和青祝河)东连张家港河。中部有一条南北走向的白屈港河(靠长江边另修一条白屈港引水河),北接长江、南通无锡,是无锡市的主要排洪、引水(引长江水)通道。本项目纳污河流为白屈港河。 4.植被、生物多样性 该地区内自然陆生生态已基本被人工农业生态所取代,土地利用率较高,生态系统类型为人工生态系统。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经济结构 1、概况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中国著名作家、出版家、教育家胡山源的故乡,位于江阴市主城区东部,东临张家港市,东南毗邻周庄镇、云亭街道,西连澄江街道,北枕长江。区域总面积53平方公里,下辖22个行政村、4个居委、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户籍人口73060人,少数民族16个201人,外来暂住人口89827人。 2、经济建设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5亿元,获批“国家火炬计划”物联网特色产业基地、江苏省创新型开发区和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百桥生物园建成全省生物医药类首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能定位为以办公及生产研发功能为主导,兼具商业、居住及工业生产功能的城市综合发展地区。 3、交通 高新区境内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横向对外交通主要由滨江路、澄张路和芙蓉大道承担,纵向对外交通主要由东外环路和长山大道承担,无高速公路道口和铁路站点。 4、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874.94公顷。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1092.4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3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3.45公顷、工业用地1054.50公顷、物流仓储用地236.8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87.35公顷、绿地523.0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06.99公顷。 5、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区域功能定位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9.394km2:西起香山路,东至张家港,南到澄山路,北抵长江岸线。主要是原江阴市区东北面的要塞和农场、长山、山观等。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重点引进鼓励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及仪器、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生化研究和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低能耗、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 6、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情况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2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和江阴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 ①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 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是1座日处理工业、生活污水能力为10万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处理尾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B标准、DB32/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以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白屈港。 (2)区域集中供热情况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3家热电厂,分别为江阴滨江热电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热电厂和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 (3)危险固废处置配套情况 江阴市金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山观金童村,主要从事废矿物油的处置和利用,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为处置、利用废矿物油(HW08),年处置许可量为7000吨/年。 7、城区工业企业退城搬迁规划 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为目标,制定了城区工业企业退城搬迁规划。 (1)规划控制区域 区域范围:新锡澄运河、滨江路、衡山路、长江沿岸、白屈港、东定路、芙蓉大道、周山路、澄杨路、长山大道、江阴大道、徐霞客大道、南云路、老锡澄运河、跃进河围合的142平方公里区域(详见附图)。 管控措施:该区域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不准分割转让,不准改扩建厂房,区域内工业企业逐步退出。 (2)近期退城实施区域 区域范围:西外环路、滨江路、衡山路、长江沿岸、黄山港、滨江路、香山路、澄江路、砂山路、澄张路、人民东路、东外环路、澄杨路、敔山路、白屈港、澄杨路、长山大道、南云路、徐霞客大道、紫金路、工农河、兴澄河、老锡澄运河、芙蓉大道围合的66平方公里区域(详见附图)。 管控措施:该区域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不再新注册成立工业企业,工业用地不准分割转让,不准改扩建厂房,不准进行项目技改,停止已批未建项目。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实施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该区域内芙蓉大道以北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搬迁,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该区域内芙蓉大道以南26平方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搬迁。 二、教育、文化 高新区全年教育基础设施投入1.5亿元,完成长山中学二期教学楼改造工程,双牌幼儿园建成投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470万元,完成 4500平方米安息堂建设。 三、文物保护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四、规划相符性 (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拟建于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江阴市高新区中心区、定山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2)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污口,符合高新区环保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 根据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建设地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2015)澄环监(气)字第(002)号,本报告引用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显示该点位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 项目所在地纳污河流为白屈港河,白屈港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对白屈港河现状监测,根据(2015)澄环监(水)字第(060)号,白屈港河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该监测断面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江阴市秋毫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项目建设地噪声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9: 表9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2、地表水环境:白屈港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3、区域环境噪声:建设项目所在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65dB(A),夜间(22:00-6:00)≤55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出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B标准,具体见表13。 表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厂界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见表14。 表14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且属于“双控区”。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水:COD、SS、氨氮、TP; 大气:非甲烷总烃; 固废: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t/a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量为360t/a,COD、SS、氨氮、总磷接管量分别为0.18t/a、0.144t/a、0.018t/a、0.0014t/a,作为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22t/a、SS0.007t/a、氨氮0.002t/a、TP0.0002t/a。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接纳的生活污水在该污水处理厂核定生活污水接纳范围内,因此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阴市高新区内平衡。特征因子SS作为环保部门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036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阴市高新区内平衡。 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汽车仪表板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说明: (1)注塑 仪表板骨架零件注塑采用PP(聚丙烯)为原料。将塑料粒子吸料送入料筒内,在一定温度下,通过螺杆搅拌完全熔融的塑料材料,用高压射入模腔,经冷却固化后,得到成型品。该过程需用采用隔套冷却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回用。注塑产生的废边角料,利用粉碎机将其粉碎回用,且有废气产生。 (2)发泡 将外购的表皮吸附在下模,注塑骨架吸附在上模,然后通过混料机将POLY和ISO两种原料输送到混合头,按一定比例在高压下喷射到模腔内,上下模具合模后完成发泡过程,模具开模后将发泡制品取出得到制品。 (3)切割 将发泡件吸附在切割胎膜上,通过带有铣刀的机械手按照程序轨迹将多余的部位切除掉,即为半成品。该过程有废边角料产生,用粉碎机粉碎回用。 (4)焊接 焊接有振动焊接和超音波焊接。振动焊接是通过高频振动头将两个塑料件进行振动摩擦,使两个零件熔接到一体的工艺过程。焊接无需焊料,故无废气产生。 (5)总成装配 总成装配是将焊接好的仪表板总成通过手工将其它零部件(如左右出风口总成,中央出风口总成,除霜格栅等装配到相应位置的一个过程,最终得到一个完整的仪表板总成。 (6)检验 检验产品的合格性,该环节有次品仪表板产生。 二、其他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下表16。 表16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表
三、主要原料理化性质和毒理毒性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毒理毒性见表17。 | |||||||||||||||||||||||||||||||||||||||||||||||||||||||||||||||||||||||||||||||||||||||||||||||||||||||||||||||||
四、水量平衡 1、水量平衡依据 建设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生活用水、注塑环节隔套冷却用水,均采用自来水。 生活用水: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以0.1t/(人?d)计,共15人,用水量共1.5t/d,损耗按20%计。 注塑环节隔套冷却用水:注塑机隔套冷却水循环量为1.25t/(台·h),共1台,年运行时间为2400小时,则循环用水量为10t/d(3000t/a);补充新鲜水量按循环用水量的5%计,则为0.5t/d,补充水量全部损耗。 2、水量平衡图 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按300天计)。
图2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t/d 由上图可知,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2t/d(3600t/a),其中新鲜水用量共计2t/d(600t/a),重复用水量为10t/d(3000t/a),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为83.3%。 | |||||||||||||||||||||||||||||||||||||||||||||||||||||||||||||||||||||||||||||||||||||||||||||||||||||||||||||||||
五、清洁生产 经查阅,目前国内外暂无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故本报告对该公司清洁生产水平不作定量分析,仅对清洁生产措施进行简要分析,具体如下: (1)能源利用 本项目注塑、发泡加热均采用电能,无燃烧废气的产生,注塑环节隔套冷却用水循环回用,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为83.3%,大大减少了厂内新鲜水的消耗量,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2)固废处置 本项目注塑、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粉碎回用,检验工序产生的次品仪表板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固废合理利用或处置,体现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PP用量102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036t/a。 2、废水 本项目隔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故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生活污水含有生化处理所需要的一些营养物质,污染程度较轻,可生化性好,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接入光大水务公司(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产生水质情况见表18。 表18 本项目废水产生水质情况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次品仪表板、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表19 固废产生及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情况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发泡机、切割机、空压机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90dB(A),噪声产生情况见表20。 表20 噪声产生源强
|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大 气 污 染 物 | 燃料燃烧废气 | / | / | / | / | / | / | / | |||
生产工艺 废气 | 非甲烷 总烃 | 30 | 0.036 | 3 | 0.006 | 0.0036 | FQ-1 | ||||
无组织排放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a | |||||||||
非甲烷总烃 | 0.0018 | 0.0018 | |||||||||
水 污 染 物 | 污染物名称 | 废水量 t/a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 COD | 360 | 500 | 0.18 | 60 | 0.022 | 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白屈港河 | ||||
SS | 400 | 0.144 | 20 | 0.007 | |||||||
氨氮 | 50 | 0.018 | 5 | 0.002 | |||||||
TP | 4 | 0.0014 | 0.5 | 0.0002 | |||||||
固 体 废 物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t/a | 综合利用量t/a | 外排量t/a | 备注 | ||||||
一般工业 固废 | 1.5 | 0 | 1.5 | 0 | 外售利用 | ||||||
危险废物 | 2.2 | 2.2 | 0 | 0 | 集中处置 | ||||||
生活垃圾 | 1.5 | 0 | 1.5 | 0 | 统一处置 | ||||||
噪 声 | 设备名称 | 等效声级〔dB(A)〕 | 所在车间 (工段)名称 | 距最近边界位置m | 备注dB(A) | ||||||
注塑机 | 80 | 生产车间 | 西5 | 昼间≤60 夜间≤50 | |||||||
粉碎机 | 85 | 西3 | |||||||||
发泡机 | 70 | 东5 | |||||||||
切割机 | 85 | 东5 | |||||||||
空压机 | 90 | 西3 | |||||||||
其他 | /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需新建车间和厂房,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施工期较短,只进行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A、废气有组织排放 注塑机运行过程封闭设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配套风机收集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FQ-1)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20000m3/h,吸风罩的捕集率达95%,每天使用注塑机2h,年运行时间按600h计,该装置去除率达90%,排放情况具体见表21。 表21 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预测。 表22 本项目点源排放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计算结果表
注: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即最大允许浓度(最大一次)非甲烷总烃≤2.0mg/m3。 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由于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较少,排气筒远离敏感目标,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mg/m3,占标率为0.04%,均较小,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B、废气无组织排放 注塑机在开关门过程中会存在无组织排放。根据类比调查,注塑机吸风罩收集效率达95%,未被补集的非甲烷总烃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具体见表23。 表23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源强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报告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1)”测算。各污染源参数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24。 表24 污染源参数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预测结果为无超标点,故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 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若超过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中公式计算,计算公式: 式中: —一次标准浓度限值(mg/Nm3);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有害气体泄漏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以注塑机为面源,经计算,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见表25。 表25 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本项目以注塑区为界需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附图3可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故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TP的排放量分别为0.022t/a、0.007t/a、0.002t/a、0.0002t/a,达到DB32/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B标准。根据该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正常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受纳水体白屈港河的水质影响不大,不会改变该河现有水体功能类别。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注塑、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次品仪表板、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发泡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桶以及生活垃圾,具体情况如下表26。 表26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各类固废均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做到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发泡机、切割机、空压机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90dB(A)。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拟采取措施为:①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②车间墙体为实砌墙体;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经厂房围墙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环境噪声影响值进行预测。 (1)预测模式:本项目噪声源都按点声源处理,根据声长特点,其预测模式为: ①某个点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和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由于后二种衰减都很小,可忽略不计。 ②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的合成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厂界环境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65dB(A),该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厂界3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注塑机 | 非甲烷总烃 | 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达90%,排放浓度及速率达GB16297-1996表2标准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TP | 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DB32/1072-200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和(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 |
电 和 离 电 辐 磁 射 辐 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车间 | 废边角料 | 粉碎回用 | 零排放 |
次品仪表板 | 外售综合利用 | |||
废活性炭 | 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
废包装桶 | 供货单位回收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噪 声 | 注塑机、粉碎机、发泡机、切割机、空压机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90dB(A) |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建筑物内,车间厂房隔声 | 厂界环境噪声达GB12348-2008中的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3类标准 | |
其 他 | / | |||
主要生态影响 建设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
结论与建议
结论 一、项目概况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167号,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工检模具及汽车内饰零配件生产业务,设计生产能力为注塑模具330副/年、工检模具120副/年、高档汽车仪表台3000套/年。 因政府拆迁要求,该公司拟整厂搬迁至澄江东路58号,租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800平方米,搬迁注塑机、发泡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24台(套),拟从事汽车仪表板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30000台/年。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国家及地方相应产业政策,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已经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备案通知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三、选址合理性和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拟建于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根据《江阴市高新区中心区、定山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整厂搬迁项目,符合用地性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污口,符合澄江街道环保规划。 四、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项目建设地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该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总磷、氨氮有超标现象。项目建设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达标排放 本项目针对污染物产生特性,分别采取了相应防治措施,使得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①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达DB32/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B标准,尾水最终排入白屈港河。 ③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为5.2t/a,其中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桶由供货单位回收,废边角料粉碎回用,次品仪表板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类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后实现零排放。 ④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发泡机、切割机、空压机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3类标准。 六、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①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经吸收棉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6t/a,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均较小,且厂界周围300米内无敏感目标,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各类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TP的排放量分别为0.022t/a、0.007t/a、0.002t/a、0.0002t/a。根据该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废水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白屈港河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的水质功能类别。 ③固废:本项目固废经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无固废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④环境噪声:本项目通过对厂区合理布局,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通过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周围无敏感目标,故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七、清洁生产 本项目注塑、发泡加热均采用电能,无燃烧废气的产生,注塑环节隔套冷却用水循环回用,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为83.3%,大大减少了厂内新鲜水的消耗量,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粉碎回用,检验工序产生的次品仪表板均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固废合理利用或处置,体现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八、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接管口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量为360t/a,COD、SS、氨氮、总磷接管量分别为0.18t/a、0.144t/a、0.018t/a、0.0014t/a,作为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22t/a、SS0.007t/a、氨氮0.002t/a、TP0.0002t/a。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接纳的生活污水在该污水处理厂核定生活污水接纳范围内,因此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阴市高新区内平衡。特征因子SS作为环保部门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036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阴市高新区内平衡。 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规划,针对污染物特性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噪声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厂界环境噪声能达到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废水和废气排放总量指标均可在江阴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区域内平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设置合理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机构,强化企业职工的环保意识,确保厂内所有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杜绝机械非正常运行,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 3、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利于清洁生产的管理条例,实行对员工主动参与清洁生产的激励措施等。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厂区平面图 附图3 厂界周围300米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4 污水管网图 附图5 项目建设地Google earth(谷歌地球)卫星图片 附图6 江阴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N |
附图5 项目建设地Google earth(谷歌地球)卫星图片 |
项目建设地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