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一期),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丰富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需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将巡查、监控、监测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控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状态,减少轨道交通设施受损事件的发生,优化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体系,包括外部项目审查要点、项目分级标准、应急预案、巡查常见问题和技术措施指南及外部项目受理办事指南等,实现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2.2 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2.3.1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含二次开发)及硬件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及相关标准体系、技术支持、培训等方面内容。
2.3.2 软硬件应可整体迁移至后期搭建的轨道交通云平台上,并按主流大数据平台体系进行建设,所有数据系统应能与轨道交通既有及后期搭建的信息系统、云平台及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通,硬件系统能满足近 5 年内地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需求。
2.3.3 质保期内如系统需要迁移上云,投标人须免费实施该项工作。
2.4 标段划分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若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时00分至2022年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2月15日12月8日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0 层 1003
联系人:郭浩、刘颖、李冰冰
电子邮件:gxtctrack@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