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54)嵊州市新城实验学校体育场舞台设备
(7054)嵊州市新城实验学校体育场舞台设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嵊州市新城实验学校体育场舞台设备
项目编号:620*****70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丽勇138*****849
报价起止时间:2022-12-13 11:30 -2022-12-16 11:30
采购单位:嵊州市新城实验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组合音响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组合音响; 详见清单:详见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响应附件要求:详见商务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浙江省 绍兴市 嵊州市 三江街道 嵊州市丹桂路2号(新城实验学校)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本次询价控制价为12万元 1.投标商应标内容必须响应招标参数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清单参数内容,投标前需到现场实地测量,并提供设计方案和效果图(加盖公章,报价时需同时上传),经校方确认后方可报名;考虑本项目本地化售后服务及责任追溯,要求投标公司为本地纳税企业或在嵊州地区具有长期的分公司,需同时提供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或分公司近一年在本地区缴纳的企业纳税证明及企业员工近一年在本地区缴纳的企业人员社保证明,报价时并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嵊州地区的纳税及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未能按要求上传或提供不全者作废标处理。2.投标商的投标总价包括吊车费、高空作业费、设计费、装车费、运输费、调换货品费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后1日内带样品来学校,提供清单物品每一项的一个样品和产品所用材质的检验报告、环保认证、检验合格证等原厂资质文件(加盖原厂公章),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样品符合清单参数要求,但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环保认证、检验合格证等原厂资质文件,则作废标处理,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全部供货到位并安装制作完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区域要做好安全防护围挡,如供应商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带样品来学校或规定时间内无法供货且安装完毕的,视为投标商自愿放弃; 4.供应商要具备20分钟内响应,120分钟内售后服务到场解决处理好出现的问题。 5.质保期1年(1年整体质保,质保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商承担),如质保期内货物有损坏(人为正常使用损坏)两次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无条件1日内调换成同等参数规格的新货物; 6.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款项。全部货物到达学校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7. 请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询价环境,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并依照相关法规追责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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