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通告
南宁市武鸣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申报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对于2022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
按照单位实际填写《广西消防安全重点申报表》(可自行打印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机构窗口领取),申报表填写完成后交至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窗口,待消防救援机构审核后完成备案登记。
四、界定标准
见附件:《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各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
特此通告。
南宁市武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广西消防安全重点申报表》
标签: 调整界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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