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四期工程
第三标段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四期工程己由 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西发改审发【2015】34号 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为除申请自治区财政供热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供热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县城内
2.2招标规模及内容:计划在回民巷安置区和志方葫芦河畔永清苑商住小区新建一层砼框架结构换热站2座,其中回民巷安置区换热站197平方米,志方葫芦河畔永清苑商住小区换热站144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6.45米;配套10MW板式换热机组3套及供配电设施,敷设DN200-300一级供热管网236Ⅹ2米,DN200-350二级供热管网2318Ⅹ2米,采用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螺旋缝直埋保温管。
2.3三标段:配套10MW板式换热机组7套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为2014年三期工程项目外招四套)。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板式换热机组生产厂家和安装资质的企业,有成套板式换热机组设备的制造和安装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板式换热机组生产加工的相应资质;所供设备必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具有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3个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表为准)。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名时上传,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制造商和安装企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6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出厂检验报告(联合体须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业绩)、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注: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不合格且不进行电话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金源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银川市兴庆金凤区国贸新天地
邮编:756000 邮编:756000
联 系 人:郭彦清 联 系 人:张立和
电话:
139*****211电话:
182*****955 2015年06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