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

《闽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

《闽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ZXM[DY]*******作者:平和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2-12-08 10:04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融媒体中心

乙方:闽南日报(漳州)广告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ZXM[DY]*******的《闽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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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2001 新闻服务 新 闻 服务专版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1(年)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51号平和县融媒体中心;

4.3交付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版面名称:《闽南日报》开辟的专版通用标识为“县区要闻”; 5.2 版面数量:《闽南日报》刊发甲方专题不少于22期,原则上每周一期,每期1/2版; 5.3 版面位置:原则上为第三版到第四版,如遇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版面顺延调整; 5.4 组稿方式:“县区要闻”专版专题刊发内容在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原则上由甲方自行选题、自行组稿,采写力量以当地融媒体中心、报道组、基层通讯员为主,由乙方统一编发上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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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付款(成交人须提供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商定的上述条款执行,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平和县融媒体中心乙方: 闽南日报(漳州)广告公司
住所: 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51号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一楼
单位负责人: 叶庚成单位负责人: 许建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郑逸青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350*****433*********

签订地点: 漳州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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