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公告
关于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公告
关于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征求区经信局、区商务经合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本指标体系(试行),经区政府二届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
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
名称 | 投入强度 | 产出强度 | 开发强度 | 其他指标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亩均营业收入(万元/亩) | 容积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配比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
先进材料产业项目用地 | ≥200 | ≥10 | ≥220 | ≥1.0 | ≤7 | ≥30% | 原则不设置绿地,如确需设置不应大于20%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用地 | ≥220 | ≥10 | ≥220 | ≥1.2 | ≤7 | ≥30% | 原则不设置绿地,如确需设置不应大于20%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用地 | ≥180 | ≥6 | ≥200 | ≥1.0 | ≤7 | ≥30% | 原则不设置绿地,如确需设置不应大于20%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其他工业项目用地 | ≥200 | ≥12 | ≥200 | ≥1.0 | ≤7 | ≥30% | 原则不设置绿地,如确需设置不应大于20%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标签: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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