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水仙佛寺旅游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酉水仙佛寺旅游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12月7日,我公司根据《酉水仙佛寺旅游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来凤县翔凤镇酉水河右岸仙佛寺景区,项目建设为码头,用于旅客“酉水泛舟”,设置有3个15客位的旅游专用泊位,年客运吞吐量约5万人次,年运营时间共计约330天。工程实际总投资170万元,工程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16.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2年6月17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以“来环审【2022】10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验收调查结果

1、 生态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调查,运营期船舶的停靠和运行会对水体产生扰动,会使项目区附近的水生生物会减少,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会使其迁移到水体的另一区域,对酉水水生生态影响较小;运营期派有专人组织疏导游人,避免了游人对附近绿化花草的破坏;定期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在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未在项目区更换机油等),未发生油类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影响水生生态环境的事故,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大气影响调查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船舶燃油设备尾气排放,公司通过加强燃油设备管理,使用优质燃油,控制怠速运转,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码头派有专人打扫环境卫生,码头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3、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5月发布的《2021年恩施自治州环境质量状况》可知,酉水河断面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酉水类标准,符合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仙佛寺景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船舶含油污水交来凤星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我公司与来凤星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船舶含油污水处理协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船舶设备噪声及游客喧哗声,在加强管理和船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噪声影响小。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码头厂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码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码头运行对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调查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职工生活垃圾,在游客、职工主要活动场所设置有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有专人负责码头巡逻管理,未发现游客、职工乱扔垃圾情况;船舶垃圾交来凤星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我公司与来凤星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船舶垃圾处理协议),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制定有关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定期维护保养等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制定本项目防汛应急预案,制定船舶漏油引起水体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设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应急设施等,并定期演练。

(2)进一步加强码头绿化、水土保持,美化码头环境。

(3)加强职工和游客环境保护教育,重点做好码头水生、陆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5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来凤县龙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体育中心二楼

联系人:田 军

联系电话:153*****826

邮政编码:******

附件:酉水仙佛寺旅游码头工程竣工验收调查表.pdf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码头工程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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