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方LNG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30万方LNG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30万方LNG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30万方LNG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30万方LNG项目太阳山项目部,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项目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已开工建设的30万方LNG项目储罐土建和安装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中的办公楼、生活楼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计划施工期:暂按12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监理服务费: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注册备案的乙级以上监理单位,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从事过LNG储罐监理工作单位优先)。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具备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且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投标人应在监理人员、监理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外省市工程监理单位需提供市建设局签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所有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者的,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宝丰银座C座1252室交投标书,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不按时报名或不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作自动放弃。

5.中标人产生办法

本招标项目中标人产生办法:我公司组成评标小组根据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进行工程监理议标确认监理单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下午1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宝丰银座C座1252室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石长英联系电话:159*****300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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