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74台作业车辆保险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74台作业车辆保险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防范和转移部分风险,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作业车辆能在保险有效期内正常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为采购人环卫作业车辆、设备提供保险服务。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以当年实际参保作业车辆为准

二、相关标准

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组织实施

中标人应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所属作业车辆保险工作小组,负责对作业车辆、设备保险的承保沟通和协调、所有赔案的处理、跟踪和协调等服务进行组织和管理。保险工作小组成员需包括组长、项目经理、承保服务专员、理赔服务专员、查勘定损服务专员、医疗鉴定跟踪专员等。 工作小组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具有承保权限及服务资格的独享性;中标人需在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统一的《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作业车辆保险服务指南》发至采购人及中标人相关服务团队及成员。

在保险服务有效期内,工作小组成员发生变动,须立即通知采购人。

(二)承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费率及优惠幅度

(1)保险费率:采用中标人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的对应费率执行。

(2)车辆保险险种:

交强险:中标人根据银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费率浮动,对于连续多年未出险的车辆,可以最低享受30%的费率优惠。

商业险:根据国家费改政策,商业险险种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0.65-0.95][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司机和乘客)]。

2.特别约定

(1)入院前伤者抢救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核减(核减不超过30%)。

(2)入院后门诊急诊治疗费用,索赔时可不提供该急诊门诊医药费收据相对应的用药清单(需提供病历),中标人不能因此而对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治疗费用不进行核减。

(3)医疗费用根据医保目录用药标准进行核定。

(4)关于司法鉴定的约定:按鉴定标准和鉴定结论赔偿。做伤残鉴定时中标人要进行全程跟踪,应提前对伤者的伤情进行评估并告知被保险人。对鉴定结果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进行重新鉴定,并按重新鉴定结论赔偿,重新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视为认同。

(5)索赔时可不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具体事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人伤事故中交通费没有票据凭证的根据情况按800-1000元的标准或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外地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护理费无固定收入者按长沙市标准进行核定,有固定收入者参照收入标准进行核定。人伤事故中误工费问题:相关误工费证明手续齐全、真实,则一律按提供的资料进行误工费的核定。

(7)在发生伤人事故后,接到报案时中标人电话客服中心应了解人员救治及处理情况,向被保险人提出处理建议,并随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在第一时间派遣医疗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或医院进行调查,取得相关资料,并告知索赔所需资料。重大人伤案件伤者进行住院治疗,每隔约4-8个工作日派遣医疗调查人员前往医院,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用药方面的指导,协助制止不当用药。

(8)当双方对保险事故作业车辆、设备损失及财产损失有争议且协商意见不一致时,引入物价评估作为定损标准,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要据实赔付,不需要提供任何发票。

(10)所有代位追偿的事故要根据核损金额赔付。

(11)在第三者责任险内伤者医疗费用的核减最高不能超过25%。

(12)正常产生的施救拖车费不论几次都不能核减。

(13)护理费要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按实际标准予以足额赔付。

(14)中标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处理相关疑难、复杂案件。

(15)事故中第三者如涉及到同一被保险人车辆或物体,非蓄意损坏则不受“同一被保险人不互为第三者”的责任免除限制,应视其为第三者,应予以在车损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16)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司机和乘客):无论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项目均参照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并且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执行,如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定损并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被保险人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发票。如被保险人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3.作业车辆、设备保险情况统计服务

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各被保险人作业车辆、设备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并每月向采购人报送《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作业车辆、设备保险情况统计表》、《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作业车辆、设备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保证承保和理赔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

4.保密服务

对于涉及本项目的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对其中的商业秘密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中标人决不能向第三人泄露商业秘密,如有泄密行为,其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采购人在下一轮招标时不再接受中标人投标行为。

中标人在为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时,可依据采购人各被保险人名称编制代码进行“被保险人名称”的登录,避免被保险人信息的泄露。

根据被保险人的特殊要求,可通过VIN编码(车辆识别代码)保证车辆与保险单的一一对应。

5.安全培训服务

(1)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线上和线下的安全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培训、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内容,所有安全管理培训会议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安排专人上门进行险种、条款、理赔等相关的保险知识交流,协助采购人不断完善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率。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市容环境卫生 作业车辆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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