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安化县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收录于合集#膜结构208个

安化县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安化县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益阳市安化县

发包人:安化县公安局

承包人:湖南五环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设厅
工程合同

采购人:安化县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湖南五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
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化县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安化县东坪镇泥埠桥社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建筑包括涉案物品管理中心、涉案财务
入库管理处,涉案物品管理中心曾新建单层公共建筑,钢结
构,檐口高度5.5m,建筑面积1050.90m2,建筑耐火等级为
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涉案财
务入库管理处为新建单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层高3.45m,建筑面积20.10m2,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
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其它附属设施包
括围墙工程、沥青混凝土场地、电动伸缩门、膜结构车棚及
场地内绿化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条工程质量
一、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勘探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评审
报告》的内容,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贵方和规定施工,不得擅自变
3、乙方必须采用严格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的安全员,严禁非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内,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不
得有打架、斗殴等其他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二、安全措施: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中必须按规范、要
求使用安全带。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需要的安全防护墙、安全网、栏、板,不
能打折扣。
3、所有机械必配的安全设施必须配齐。
第四条工程造价
1、金额(大写):叁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
角陆分元(人民币)¥:*******.66元;
2、本项目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按《2020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配套的取费文件全计取及益阳市
施工当期信息价重新组价并保持投标时的总价优惠率进行调整。
3、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招标清单中有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无论变化幅度大小,均不调整合同单价;(2)招标清单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按合同6.2条变更估价
原则确定合同单价。
4、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
行调整:
在施工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调整:
(1)不是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不是因承包方没有按
正常施工进度施工而造成主材价格涨降。
(2)调整价格的材料品种: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含沥青
混凝土)、商品水稳料、砂石、砌体砖。
(3)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与施工同期的《益阳市建设造价》中“预算价”涨降幅度为依据,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降幅度在3%以内的不作调整,结算时变化超过3%的,其超过
部分按实调整。

第五条工期与竣工验收
一、工期:总工期为90天
1、开工日期: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定于公历年月日开
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于年月日,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并交付
使用。
3、如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顺延工期。
4、如甲方没按合同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二、验收:
1、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标准》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有关承诺、变更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中南标准图集、议标有关文件、本合同有关条款与
补充协议等为依据,全面审核验收。
2、工程竣工后由甲方提供申请工程验收报告,乙方提供技术资
料。
第六条付款与保养
一、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
1、钢结构桩基础验收合格,付合同的30%。
2、钢结构主体验收合格,付至合同的80%。
3、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97%。
4、3%的做为质保金。
二、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保证方式的约定:按工程最终结算价的3%扣留
质量保证金。
三、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办法: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
量保证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管线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在项目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区域范围外边线,承包人按表计量,施工区域范围内水
电接入费用、装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
(二)如乙方进场后产品质量存在与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不符的
现象,甲方有权选择不接受,双方另外协商替代材料且另订价格。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陈设和工程
成品,如造成损失,应负责赔偿。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
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五)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验收通过
且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
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
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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