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13: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GK*****
项目名称: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单位 | 单价金额(元) | 金额小计(元)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视频违法事件检测服务器 | 2U机架式服务器; CPU:≥2颗20核40线程,主频≥2.1GHz; GPU: ≥2张AI算力卡, 单卡FP32单精度浮点计算性能不低于8.1TFlops(每秒8.1万亿次); 内存:≥8*32GB DDR4; 硬盘:≥5*300GB SAS盘; RAID卡:支持RAID0,1,5,6,10,50,60-12Gb/s-1GB Cache; 网卡:≥2*千兆网卡; 单台日均最少支持50路视频识别能力; 质保三年; 硬盘免返还; 无需要单独配备显示器、键盘。 | 1/台 | 工业 | ||
2 | 2.1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系统软件 | 1. 系统应支持AI图片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95%,有效率≥90%;系统基于AI深度学习技术,对前端卡口、高清道路监控上传的抓拍图片进行深度识别。可检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目标。可识别车牌号、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车辆品牌、车辆款式、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基本特征,可识别进气格栅、大灯、反光镜、后视镜、遮阳板、年检标排列、纸巾盒、挂饰摆件等特征物,可定位司机及副座乘员脸部图像并抠图上传。 2. 系统应支持车辆违法停车:车辆捕获率≥90%,有效率≥85%;系统支持划定违停检测区域,可检测机动车在路口、路段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可自动记录车辆停车入位、停车延续等至少3张取证记录图像,图像中可清晰识别并记录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违法类型,违停开始时间和延续时长(可根据现场设置阈值)。 3. ★系统应支持开车打电话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行车时接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开车时接打电话行为。 4. ★系统应支持开车不系安全带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及前排乘员行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前排乘员行车时不系安全带行为。 5.系统应支持驾驶员人脸检测建模能力:目标捕获率≥90%,有效率≥85%;可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对驾驶员人脸三维建模,并根据人脸模型和可视图像对驾驶员人脸进行三维图像还原分析,对司机遮挡上额头、司机侧脸、司机低头等不良识别角度图像进行还原分析,可用于对复杂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快速侦查和取证。 6. ★系统应支持快递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快递车辆的所属厂家智能识别,可识别的厂家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快递厂家标识。可用于对快递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厂家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7. ★系统应支持外卖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外卖车辆的所属企业智能识别,可识别的企业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外卖企业标识。可用于对外卖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企业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8.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号牌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识别、OCR识别等技术,对非机动车号牌自动检测,并能够对人眼可见的车牌字符或标志物进行识别和特征提取,可用于对非机动车辆身份的鉴别、非机动车目标快速查询、检索和跨域跟踪等应用支撑。 9.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机动车道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连续行驶的轨迹。 10.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驶轨迹。 11.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未带头盔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骑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可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等特征。 12.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逆行设备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中逆行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逆行状态下的行驶轨迹。 13.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行驶或停车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 14. 系统应支持行人闯红灯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闯红灯行为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行人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行人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行人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为轨迹。 | 50/路 | 3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2.2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 | 应支持包括:联动抓拍、轻微违法识别、提醒外呼功能、数据可视化、业务数据统计、违法告知管理、驾驶员联系方式管理、违法多发重点车辆管理、民意信息收集管理、违法正向激励、违法制度管理、接口模块化管理、电话回访模块、大数据研判应用、电话挪车提醒模块、系统管理、人脸比对分析等模块。 具体功能模块要求详见附表1《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 | 1/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3 | 外呼平台 | 1. 对接设备,应包括语音网关设备采购以及软硬件对接。语音网关硬件以标准网口进行接入;软件根据运营商(移动、联调、电信)提供的标准协议实现电话对接(如CMPP、SGIP、SMGP等标准协议)。 | 1/台 | 8000 | 8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 通信软交换,应包括NGCC通信软交换平台,实现基于软交换协议的交换功能。 | 1/套 | |||||
3. CTI功能模块,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CTI组件,完成呼叫中心的坐席管理、通话管理、会话管理等功能。 | 1/套 | |||||
4. IVR路由,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IVR通道,平台呼叫通路,在自动外呼时,承载多个客户自动呼叫的功能。 | 30/通道 | 800 | ||||
5. 录音管理,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录音通道,呼叫过程中的录音管理、通话记录管理等功能。 | 10/路 | 2200 | ||||
6. AI智能外呼,应包括CMCC AI智能外呼服务组件,自动外呼引擎,管理自动外呼任务以及相应的外呼流程。 | 1/套 | |||||
7. TTS语音组件,应包括CMCC TTS语音组件,问题转语音引擎,负责将文本转成语音播报给客户。 | 10/路 | 2800 | ||||
8. 外呼坐席授权,应包括CMCC AI外呼坐席授权,呼叫中心坐席,负责管理人工坐席相关事宜。 | 10/路 | 3120 | ||||
合计 | ||||||
预算金额 |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03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138*****999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刘勇、张国霞
联系电话:0351-*******
附件信息:
招标
|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