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安检查获物品回收处置项目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安检查获物品回收处置项目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安检查获物品回收处置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回收处置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车务段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车务段,回收处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长车务段车站安检查获物品回收处置项目(范围:宿迁、淮安东、盐城、泰州、扬州、海安、南通车间管内各客运站安检查获物品及限制携带品)
2.2项目地点:新长车务段管内宿迁、淮安东、盐城、泰州、扬州、海安、南通站
2.3最高限价:9170元/月/次(每月每次回收对宿迁、淮安东、盐城、泰州、扬州、海安、南通七个车站全覆盖,含6%税)。
2.4公告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3日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2具备处置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品等各类铁路客运安检查获物品能力。
3.3本次报价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资格预审
4.1资格预审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破产以及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状态。
(3)无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4)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资质等级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新长车务段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提供资格预审材料。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联系人:孙健电 话:0513-******** 地址:海安市迎宾路98号)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指定时间。
6.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苏省海安市迎宾路98号新长车务段办公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1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车务段
8.2详细地址:江苏省海安市迎宾路98号
8.3联系人:孙健
8.4联系方式:0513-********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
2022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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