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嘉禾县司法局 (采购人名称)的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22】87号
3、委托代理编号:GZ-CZCG2022-047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采购项目预算:******.93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货物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嘉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93元 | ******.93元 | / | /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2022年9月-2022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B1栋2701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3、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2年12月2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格式见附件3。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B1栋2701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B1栋2701室);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嘉禾县司法局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
(3)联系人:莫丹丹
(4)邮 编:******
(5)电 话:073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阳光瑞城五栋
(3)联系人:谷丽平、席兰
(4)邮 编:******
(5)电 话:0735-*******/173*****167
(6)电子邮箱:*********@qq.com">*********@qq.com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我单位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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