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单楼办公环境空气净化改造招标公告

2015年西单楼办公环境空气净化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5年西单楼办公环境空气净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信”)2015年西单楼办公环境空气净化改造项目(招标编号:15BJDZ013),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自筹并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括和招标规模:

本项目为对北京电信西单楼办公区域进行空气净化改造,通过加装空气净化装置改善楼内办公区及营业厅等场所的空气条件,以取得良好环境效果。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袋合一
空气净化设备

静电过滤设备效率F8,袋式过滤器效率F8,阻力<150Pa(@2.5m/s)

13

主要产品

2

新风入口初效过滤器

过滤效率G4,阻力<70Pa(@2.5m/s),北新风口迎风面积约5.5m2,南新风口迎风面积约10m2

2

主要产品

3

风盘型电子除尘净化器

过滤效率F8,风量430~1050m3/h(根据风机盘管风量匹配)

226

主要产品

4

移动式商用空气净化机

PM2.5过滤效率≥95%,除菌效率95%以上,活性碳过滤器可以吸附80%以上的甲醛、苯等气态污染物,风量不小于1400m3/h,噪音不大于60dB(A)

3

主要产品

5

吊顶式商用空气净化机

PM2.5过滤效率≥95%,除菌效率95%以上,活性碳过滤器可以吸附80%以上的甲醛、苯等气态污染物,风量不小于500m3/h,噪音不大于60dB(A)

10

主要产品

6

手持式空气质量监测仪

检测PM2.5和PM10浓度,量程0-500ug/m3

2

7

设备安装及系统改造

包含本次所有采购设备的现场安装改造费用

1

8

保修期内耗材及服务费总费用

包括保修期内(24个月)全部需要更换的所有耗材以及服务费

1

1,2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集成项目

1.3技术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中标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终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5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

1.6实施地点:北京电信西单楼(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7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经年检的有效期内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检报告、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信誉要求: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要求投标人无重大诚信问题。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代理商应具有所代理的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

2.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同品牌销售业绩合同总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2.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ISO9000、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主要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关于产品PM2.5净化效率的检测报告。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购买标书款凭证于2015年6月3日至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与下午13:30时至17: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大写)(¥300),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公对公)。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0层。

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10日9: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9:30时,提交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层1010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层1010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6、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0层

邮编:100005

联系人:施风雷

电话:189*****003

电子邮箱:sfl@jsptpd.com

账户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帐号:***************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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