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的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2招标控制价:******.86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3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

1.4工期:25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临淮镇城头林柴场用房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验收合格满2年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8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2022年7月-2022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10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5.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质证书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12 月09 日至2022年12 月13日,每天09:00-18:00。

6.2申请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张智:150*****29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6.3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14 日 10:30;

开标地点:临淮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6.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于开标前 1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注意事项

项目招标期间,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

地 址:泗洪县城头林柴场

联系人:张韬

电 话:139*****884

10.2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利达广场西北角19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智

电话:150*****2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用房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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