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G2015-3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延寿县财政局、延寿县水务局以《关于延寿县北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85号)、《关于延寿县福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86号)、《关于延寿县黄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87号)、《关于延寿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89号)、《关于延寿县团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90号)、《关于延寿县迎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92号)、《关于延寿县中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93号)、《关于延寿县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104号)、《关于延寿县裕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水财联发〔2014〕10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资及地方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延寿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哈尔滨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在和黑龙江水利网进行公示。招标编码:SLSGG2015-388。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延寿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有9座小(2)型水库,分别为青山、团山、迎春、新发、黄玉、中胜、北宁、福兴、裕民水库。这些水库均为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
建设地点:延寿县。
本次招标范围为:延寿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包括9座小(2)型水库,分别为青山、团山、迎春、新发、黄玉、中胜、北宁、福兴、裕民水库。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延寿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北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团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二标段:延寿县迎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中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黄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三标段:延寿县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福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寿县裕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所有标段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4日至2015年06月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9:3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6月9日上午9:00至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涵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哈尔滨市水务局
电 话:137*****222
招 标 人:延寿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40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朱思勋
电子邮件:jhrzhlj@163.com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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